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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日報社/觀海**7月28日訊 為緩解經濟下行壓力,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穩就業、保民生,日前,市醫保局發布了《關于轉發魯醫保發〔2022〕21號做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工作的通知》,我市將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緩繳時間為2022年7月至9月,一次性補繳時間為2022年10月。
據悉,本次階段性職工醫保緩繳政策享受主體為中小微企業(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符合相關劃型標準的中小微企業,在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正常繳費狀態下可享受階段性緩繳政策。正處于職工醫保中斷繳費狀態的中小微企業,補齊2022年6月及以前中斷繳費后可享受緩繳政策。
本次緩繳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須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未劃入緩繳范圍的企業,如符合緩繳條件,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制式承諾書(承諾書可從市醫保局官網下載),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納入緩繳名單。醫保經辦機構將會同稅務等部門于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如符合條件,將納入緩繳范圍。緩繳期間,不收取滯納金。未按時補齊緩繳費款的企業,自2022年11月起加收滯納金,滯納金自2022年10月1日起計算。
緩繳期限內,中小微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按月正常繳納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后,職工醫保待遇不受影響,個人賬戶(含單位繳費劃入部分)正常計入。
附《關于轉發魯醫保發〔2022〕21號做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工作的通知》政策問答
1.哪些用人單位可以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
執行緩繳政策的用人單位為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中小微企業(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正處于職工醫保中斷繳費狀態的中小微企業,補齊2022年6月及以前中斷繳費后可享受緩繳政策。
2.緩繳時間和期限是什么?
緩繳政策自2022年7月起執行,緩繳期為7、8、9共三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3.緩繳如何申請?
實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緩繳條件的用人單位無需申請,即可享受緩繳政策。
如出現統計信息與參保單位實際劃型不符的,參保單位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市醫保經辦機構出具制式書面承諾書(承諾書可從市醫保局官網下載),經審核后,按規定執行緩繳政策。
4.職工個人的醫保待遇受影響嗎?
5.緩繳結束后應什么時間補齊?
2022年10月底前,用人單位對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應按規定進行一次性補繳。未按時補齊緩繳費款的企業,自10月1日起計算滯納金。
6.相關企業未按月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職工還能享受醫保待遇嗎?
企業未按月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應在10月份一次性補繳單位繳費的同時,一次性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一次性足額補繳單位繳費和職工個人繳費后,緩繳期間參保職工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醫療費可做補報處理,個人賬戶可一次性補計。
未按時補齊緩繳期間單位和職工個人費款的企業,緩繳期間參保職工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7.10月份一次性補繳緩繳期間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后,職工11月份可以享受醫保待遇嗎?
2022年10月,相關中小微企業在補繳緩繳期間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同時,應及時足額繳納10月基本醫療保險費,以確保參保職工11月可享受醫保待遇。
8.企業因辦理資質等情況需要及時繳費的,如何按月正常繳費?
兩種方式:一是企業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繳費時,按照提示選擇“全額繳費”,進行單位+個人部分的全額繳費;二是企業通過參保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大廳窗口或對外公開電話申請取消緩繳。
9.特殊情況說明
參保人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企業應及時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用;緩繳期間,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可待緩繳期結束后一并做補繳處理。(青島日報/觀海**記者 郭菁荔)
(作者: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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