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積金是(提取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前沿拓展:
提取公積金是
退休人員帶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退休證、銀行卡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領取即可。退休提取公積金需要的資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委托辦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離退休的提供養老金發放證明,如養老金核定表或養老金發放卡或領取養老金的存折,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其他證明材料。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自愿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愿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的特征
住房公積金的特征有:1、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2、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如何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可線上辦理么?
一、什么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強制推行的、單位和職I繳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實物分配向貨幣化分配轉化的主要形式。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目的,是通過國家、單位、職工三方共同籌集資金,形成穩定、可持續的資金來源,主要以發放低息個人住房貸款、提取使用個人賬戶余額的方式,幫助繳存職工解決住房問題。
二、哪些對象應當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都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臨聘人員也屬建繳住房公積金的范疇。
三、繳存住房公積金對職工有哪些好處?
?是單位與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均屬個人所有;
?是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后可申請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
?是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免繳個人所得稅;
?是住房公積金利息免征利息稅。
四、合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有哪些條件?
我市規定了13種提取條件,職工在符合購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離職滿兩年未再就業、退休等條件下,均可向市公積金中心下屬分中心、辦事處申請提取。2018年我市第四代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上線運行后,市公積金中心逐步推廣職工自助在線辦理提取業務,目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租房、退休、離職滿兩年等主要提取業務類型已實現在線辦理,職工可通過個人網廳、微信公眾號、手機APP、自助終端等渠道自助辦理,職工辦理提取手續后,提取資金可實現秒級.上賬。
五、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會帶來什么后果?
通過制作虛假材料、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虛構購(租)房行為、捏造婚姻關系等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均屬違法違規行為。
在與市**局經偵總隊建立打擊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聯動整治機制基礎上,市公積金中心協調市財政局、**銀行重慶營管部、市**局、市城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網信辦等部門成立了重慶市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領導小組,重點查處協助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非法中介機構,對構成**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目前,市公積金中心已建立與**、民政、不動產登記機關、商業貸款發放銀行等部門聯網協查機制,實現對職工身份、房屋、貸款、婚姻、低保等信息的自動核查,確保提取信息真實性。對使用虛假材料等手段違規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市公積金中心將終止辦理相關業務,并把相關情況通報職工所在單位追回違規提取使用資金,并自發現違法行為之日起取消職工一定期限內的.提取、貸款資格,納入個人征信及失信黑名單,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買房小知識##買房提醒##樓市雜談#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802460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