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積金貸款計算器(寧波公積金貸款計算器2020)
前沿拓展: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寧波市住房公積金2021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9名委員,2021年度召開了1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關于2020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和2021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安排的報告》。通過書面征詢委員審議的事項有:《寧波市住房公積金2020年年度報告》。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寧波市**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8個部室,7個分中心。從業人員199人,其中,在編125人,非在編74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1年,新開戶單位10857家,凈增單位8646家;新開戶職工40.14萬人,凈增職工18.60萬人;實繳單位61378家,實繳職工186.65萬人,繳存額348.34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6.40%、11.07%、15.70%。2021年末,繳存總額2546.35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5.85%;繳存余額688.57億元,同比增長13.23%。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3家。
(二)提取:2021年,74.78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267.87億元,同比增長4.29%;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6.90%,比上年減少8.41個百分點。2021年末,提取總額1857.78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6.85%。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
2021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99萬筆135.3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9.60%、21.97%。其中,市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36萬筆68.51億元,鎮海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22萬筆10.57億元,北侖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43萬筆19.49億元,奉化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3萬筆3.94億元,余姚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24萬筆9.65億元,慈溪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42萬筆16.53億元,寧海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8萬筆2.73億元,象山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1萬筆3.95億元。
2021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64.45億元。其中,市中心31.86億元,鎮海分中心4.62億元,北侖分中心9.59億元,奉化分中心1.97億元,余姚分中心4.30億元,慈溪分中心7.32億元,寧海分中心2.40億元,象山分中心2.39億元。
2021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4.39萬筆1239.50億元,貸款余額637.98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9.52%、12.26%、12.51%。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92.65%,比上年末減少0.60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0家。
2.異地貸款:2021年,發放異地貸款755筆32952.45萬元。2021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65474.05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40291.02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21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4462筆168880.20萬元,當年貼息額17408.75萬元。2021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54835筆2958013.60萬元,累計貼息105102.89萬元,公轉商貼息貸款余款1163179.78萬元。
(四)購買國債:2021年,未發生購買、兌付、轉讓、收回(記賬式、憑證式)國債等情況,國債余額為零。
(五)資金存儲:2021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53.27億元。其中,活期0.37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16.30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36.60億元。
(六)資金運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92.65%,比上年末減少0.6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1年,業務收入215666.63萬元,同比增長7.59%。其中,市中心109064.73萬元,鎮海分中心16428.16萬元,北侖分中心31382.32萬元,奉化分中心6616.00萬元,余姚分中心13330.18萬元,慈溪分中心24300.81萬元,寧海分中心7287.67萬元,象山分中心7256.76萬元;存款利息23176.31萬元,委托貸款利息192485.75萬元,國債利息為零,其他4.57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1年,業務支出122799.84萬元,同比增長7.02%。其中,市中心59086.60萬元,鎮海分中心9030.16萬元,北侖分中心17999.40萬元,奉化分中心4429.92萬元,余姚分中心8824.43萬元,慈溪分中心14407.68萬元,寧海分中心4216.29萬元,象山分中心4805.36萬元;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96743.74萬元,歸集手續費1884.63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6762.72萬元,其他17408.75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92866.79萬元,同比增長8.36%。其中,市中心49978.13萬元,鎮海分中心7398.00萬元,北侖分中心13382.92萬元,奉化分中心2186.08萬元,余姚分中心4505.75萬元,慈溪分中心9893.13萬元,寧海分中心3071.38萬元,象山分中心2451.40萬元;增值收益率1.33%,比上年減少0.12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55720.08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962.69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4184.02萬元。
2021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832.82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1441.19萬元,其中,市中心上繳(寧波市財政局)17932.12萬元,鎮海分中心上繳(寧波市鎮海區財政局)2059.35萬元,北侖分中心上繳(寧波市北侖區財政局)4841.28萬元,奉化分中心上繳(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204.76萬元,余姚分中心上繳(余姚市財政局)1385.85萬元,慈溪分中心上繳(慈溪市財政局)3732.15萬元,寧海分中心上繳(寧海縣財政局)533.33萬元,象山分中心上繳(象山縣財政局)752.35萬元。
2021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529205.09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89969.24萬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71633.29萬元,鎮海分中心提取23946.35萬元,北侖分中心提取35869.75萬元,奉化分中心提取4077.33萬元,余姚分中心提取14477.35萬元,慈溪分中心提取25676.99萬元,寧海分中心提取6735.68萬元,象山分中心提取7552.50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1年,管理費用支出7921.18萬元,同比增長13.93%。其中,人員經費5043.00萬元,公用經費483.62萬元,專項經費2394.56萬元。
市中心管理費用支出2203.99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1454.85萬元、162.15萬元、586.99萬元;鎮海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498.94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387.17萬元、26.69萬元、85.08萬元;北侖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2193.49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880.47萬元、94.12萬元、1218.90萬元(含青年北侖項目經費15.60萬元,**住房保障性補助資金969萬元。); 奉化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584.07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29.87萬元、40.94萬元、113.26萬元;余姚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535.47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50.85萬元35.25萬元、49.37萬元;慈溪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624.38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68.41萬元、51.12萬元、104.85萬元;寧海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542.82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25.06萬元、41.65萬元、76.11萬元;象山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738.02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546.32萬元、31.70萬元、160.00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350.98萬元,逾期率0.055‰,其中,市中心0.070‰,鎮海分中心為0.003‰,北侖分中心為0.012‰,奉化分中心為零,余姚分中心為0.166‰,慈溪分中心為0.030‰,寧海分中心為0.106‰,象山分中心為0.002‰。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527187.31萬元。2021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為零。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3.80%,國有企業占9.08%,城鎮集體企業占0.81%,外商投資企業占7.99%,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45.5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36%,靈活就業人員占0.06%,其他占20.36%;中、低收入占99.03%,高收入占0.97%。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69%,國有企業占4.29%,城鎮集體企業占0.54%,外商投資企業占7.84%,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61.30%,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29%,靈活就業人員占0.08%,其他占19.97%;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54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56.875%,租賃住房占4.998%,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002%,離休和退休提取占6.21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150%,出境定居占0.002%,其他占8.220%(主要為失業滿五年、非本市戶籍職工離職、**亡或宣告**亡、戶口遷出本市及個人賬戶合并等原因的提取)。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5.14%,高收入占4.86%。
(三)貸款業務
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支持職工購建房274.47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12.34%,比上年末增加0.12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23524.63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70%,90-144(含)平方米占70.33%,144平方米以上占7.97%。購買新房占70.64%(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1.18%),購買二手房占29.36%。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72.00%,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27.96%,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04%。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41.88%,30歲-40歲(含)占42.67%,40歲-50歲(含)占13.34%,50歲以上占2.11%;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88.49%,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1.51%;中、低收入占99.71%,高收入占0.29%。
(四)住房貢獻率
2021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09.40%,比上年減少8.96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21年,根據市公積金管委辦對《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承辦銀行資格入圍招標結果的報告》(甬房金管〔2020〕36號)的批復,慈溪分中心增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寧波分行杭州灣支行作為提取、貸款業務承辦銀行。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情況
2021年6月9日,市公積金管委辦印發《關于調整寧波市市區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甬房公辦〔2021〕2號),明確2021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寧波市202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3414元;繳存基數下限為2020年度寧波市市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即2010元(因寧波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自2021年9月1日起,新開戶繳存職工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2280元)。單位和個人按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同一單位職工適用同一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統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具體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
2021年6月9日,市公積金管委辦印發《關于同意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批復》(甬房公辦〔2021〕4號),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積極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改善住房條件的作用。
2021年12月30日,市公積金管委辦印發《關于同意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批復》(甬房公辦〔2021〕6號),調整“簽約生效后,中心辦事大廳不再辦理簽約職工其他住房的還貸提取(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提取人)業務”等規定,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自住住房消費的作用。
3.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2021年12月24日,市公積金管委會印發《關于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甬房公委〔2021〕2號),按照國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同時,奉化、寧海、象山分中心針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60萬元/戶。
4.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情況
2021年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5%執行。年度結息日為6月30日。
當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未作調整。首套房貸款,1年-5年(含5年)期執行2.75%的年利率,5年(不含5年)期以上執行3.25%的年利率;擁有1套住房且尚未結清商業性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貸款利率執行不低于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5.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政策落實情況
根據市公積金管委辦文件批復精神,2021年6月18日,市公積金中心出臺《寧波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作規程》,進一步明確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提取條件、提取額度、提取材料,優化了業務辦理流程。2021年辦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業務12筆,提取金額44.54萬元。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市公積金中心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數字化改革為契機,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深化推進住房公積金改革攻堅,塑造惠民“金口碑”,助力共同富裕。一是推廣應用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實現異地轉移業務辦理“零跑動、零材料、零等候”。推進“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全省通辦”,完成8個“跨省通辦”事項落地應用,18個高頻事項“全省通辦”;二是深化“一體化”發展,扎實推進住房公積金長三角“一體化”,推動實現住房公積金事項省域間“線上辦理”,年內推出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辦理功能,單位登記開戶、開具還清證明、提前還貸與繳存信息變更四個業務也相續落地運行;三是進一步擴大“買房貸款同時辦”服務范圍,將公積金貸款業務延伸至二手房交易集中簽約網點,實現二手房買賣交易、貸款申請受理、抵押登記辦理等全流程一站式辦結;四是各分中心因地制宜、改革創新,提升服務水平。鎮海分中心推行合作銀行提取業務辦理試點工作,為職工就近辦理提供方便;北侖分中心新增延伸網點1個,擴大服務網點覆蓋面;奉化分中心進一步精簡辦事材料,材料電子化比例和辦理結果電子證照化比例均達100%;余姚分中心大力建設“政銀合作”26個銀行便民服務網點,加大延伸網點建設力度;慈溪分中心試啟動“365天全年無休”政務服務,確保全年服務不降質、不斷檔;寧海分中心在辦事大廳推動學雷鋒志愿服務崗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通過提前介入、業務分流,最大化減少群眾等候時間;象山分中心與象山農信社開展合作,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覆蓋全縣所有鄉鎮。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市公積金中心在實現基礎數據貫標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的基礎上,做實做細智慧公積金,形成以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網上辦事大廳和支付寶等服務渠道為主的在線服務體系,配合12329服務熱線和服務大廳自助終端,為繳存單位和職工提供全方位、多層次、高效便捷的服務體驗。一是依托“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加強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業務協同合作,深入開展數據治理工作,規范基礎數據,實現減存量、控增量、提質量的目標;二是豐富“一件事”辦事場景。以橫向技術平臺和共享平臺為基礎,推進跨部門“一件事”全流程聯辦。年內公積金貸款抵押“一件事”、省平臺退休“一件事”、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公積金提取“一件事”等工作相繼落地應用;三是便民服務方面有新亮點。推出電子票據開具功能,實現在中心網廳、市財政局網站查詢、打印公積金繳存收據;推出“貸款進度查詢”,實現在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手機端開通貸款進度查詢業務;四是不斷優化政務服務2.0各項功能,并積極配合省建設廳做好有關數字化改革任務的落實。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市公積金中心2021年獲評全省建設系統、全市住房公積金目標管理考核優秀單位,**總支被表彰為市住建局先進基層**組織、五星級**組織,工會和團支部分別被表彰為市海員建設系統工會工作先進單位、市住建局優秀團組織,涌現出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六連冠”表現突出的個人林丹姝、市行政服務中心服務標兵徐敏和鄔嵐等先進個人。各分中心創先爭優、爭創一流,廣泛開展了“文明單位”“文明窗口”“文明行業”等各類創建活動,顯著提升了我市住房公積金行業管理服務水平。寧海分中心獲評省級文明單位并創建市無煙單位,象山分中心通過省級文明單位復評、獲評行政審批服務優勝單位;奉化分中心胡靈巧、余姚分中心黃錦晶獲得“窗口服務標兵”榮譽。
(六)當年依法行政情況
市公積金中心堅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宣傳發動、部門聯動、考核帶動、執法推動“四個聯動”工作機制,不斷加大擴面工作力度;開展以“全力以‘復’,積‘金’惠民”為主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宣傳月系列活動,有針對性地到公積金制度覆蓋率低的鎮(鄉)去宣傳,創新宣傳形式,以“定期宣傳與專項宣傳相結合,線上宣傳與線下宣傳相結合,共性法治宣傳與個性化法治宣傳相結合,中心宣傳與合作銀行宣傳、8718公共服務平臺宣傳相結合”的四結合宣傳方式,聯合當地**努力擴大制度知曉面;加強與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嚴格執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規定》;配合市信用辦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針對受**影響**投訴量增多的現象,積極妥善處理職工來信來訪,辦結率為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
注:按住建部規定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口徑為:2021年末借款合同約定到期3個月(含)以上、6個月(不含)以內應還未還貸款本金額與合同約定到期6個月(含)以上未歸還貸款的本金余額之和。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7日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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