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12月未完成怎么辦?
根據相關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于每年12月進行確認。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若未及時確認,前期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次年。也就是說,未及時填報當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會直接順延至次年。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目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共包括7項: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和最新納入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支出,按每名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在每年12月確認,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將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
原創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30721530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