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搖號資格最新政策(北京搖號資格最新政策以家庭為單位)
前沿拓展:
北京搖號資格最新政策
夫妻間過戶二手車不需搖號,其他人之間過戶二手車,購車人必須參加搖號,并取得牌照資格了才可以。
新京報快訊(記者 裴劍飛)今天(6月1日)下午,《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等3文件發布,計劃于明年起實行“搖號新政”,無車家庭可以家庭為單位參與搖號,其中簽概率要明顯高于個人申請者,能夠優先獲得指標。
記者梳理了“搖號新政”的8項重點內容,其中擬規定,申請指標更新時,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80%的新能源指標將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
變化1:增加以“無車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
在以個人為單位參加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輪候配置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但“家庭申請人”范圍限定在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的范圍內。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無車家庭”明顯高于個人的搖號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
在“無車家庭”的認定上,將通過大數據技術更加精準地識別“無車家庭”,“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對于經過數據比對核驗后,還需要進一步核查證明的信息,將引入公證服務。
變化2:申請指標更新時,每人最多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
此次政策優化方案提出限制名下多車的個人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小客車指標作為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應當確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的原則。而車輛作為個人財產,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報廢,需要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
變化3:放開向無指標近親屬轉移登記多余的車輛
政策優化方案同時也允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多余的車輛,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但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條件。
變化4:取消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
按照原先政策,一些本不急于新購置車輛的個人,不得不趕在時限到期前申請更新指標,不利于實現調控政策關于放緩機動車增速的目標。因此,政策優化方案擬予以取消,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一旦申請到更新指標以后,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不變。
變化5:夫妻間車輛變更登記,婚姻存續期需滿1年
為有效打擊通過結婚登記買賣小客車指標的違法行為,維護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的嚴肅性,政策優化方案提出,在辦理夫妻間車輛變更登記、離婚析產車輛轉移登記時,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1年的條件;個人名下有2輛以上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在辦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系存續期也需滿1年。啟動實施后,將借助婚姻、人口信息大數據進行嚴格審核。
變化6:今年8月增發2萬個新能源指標專供“無車家庭”
為落實**關于統籌推進**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決策部署,拉動消費、穩定經濟、切實增強市民的獲得感,北京市計劃于今年8月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
具體配置辦法總體上與政策優化方案中關于按家庭積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方案保持一致。根據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后,將盡快啟動實施,讓2萬個“無車家庭”盡早受益。
變化7:80%新能源指標優先配置“無車家庭”
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除分配給單位和營運車的指標配額外,首先拿出80%的指標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
變化8:原則上對明年年度指標配額數量暫不調整
這次政策優化方案主要是調整配置方式,原則上對明年年度指標配額數量暫不做調整。關于中遠期調控思路,相關部門將結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關于“按照控擁有、限使用、差別化的原則實施交通需求管理,到2035年小客車出行比例和車均出行強度降幅不小于30%”的要求,專項進行研究。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編輯 白爽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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