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個稅計算舉例(2019年新個稅計算方法)
前沿拓展:
2019年新個稅計算舉例
以下為稅后工資反推2019計算公式,可供參考:
=MAX(ROUND(MAX((L3-I3+M3-{0;2520;16920;31920;52920;85920;181920})/(1-{0.03;0.1;0.2;0.25;0.3;0.35;0.45})),2)+I3-N3,K3+D3)
根據稅后工資反推2019的方法,對于居民員工和外籍非居民員工的算法是不同的,包括需要的數據準備,對普通員工來說,想要算出稅前工資,并非易事。以往Excel算薪方式不僅繁瑣,還極易出錯,無法保證準確率和效率,企業若想讓員工對到手薪資數據放心滿意,就需要在算薪方式上做調整,務必做到萬無一失。
從2018年10月1日起,新個稅方案將會體現在大家的工資條上。本文將介紹個稅計算教程以及《新個稅&五險一金計算器》!
“今年第四季度的過渡政策包含了雙重減稅措施,一是由原每月35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二是適用新的稅率表,由于新的稅率表拉大了中低收入的稅率級距,減輕了中低收入者稅負。”——經濟日報《個稅改革如何影響你的“錢袋子”》
一、新個稅到底是怎么算的?
舉個簡單的栗子——在上海工作的李雷,他的崗位薪資是10000元/月。但這個工資并不是李雷能在銀行卡里見到的工資,而是“到手工資+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個稅”。
人事計算個稅時,需要先將李雷的五險一金從總工資中扣除,按照上海標準,李雷五險一金個人繳納1750元。
應稅薪資=工資–五險一金=10000–1750=8250元
為了減輕居民負擔,國家又設置了起征點,過去是3500,現在是5000,意思是:李雷8250的工資可以分為兩部分,5000元是免稅,剩下的3250參與繳稅(即應納稅所得額),即: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薪資–起征點=8250–5000=3250元
那么剩下的3250元要如何計算個稅金額呢?國家出了一張《個人所得稅表》,這次改革中,這張表也發生了變化:
過去的《個人所得稅表》:
現在的《個人所得稅表》:
【傳統的計算方式】李雷的應納稅所得額為3250,3000的部分繳稅3%,超出3000的部分繳稅250,綜合為 3000 x 3%+250 x 10%=115元。
【快速的計算方式】速算扣除數的存在,可以避免傳統麻煩的計算,李雷的應納稅所得額為3250,繳稅級數為二,按照公式【個稅=應納稅所得額 x 對應稅率 – 速算扣除數】計算,綜合為 3250 x 10%-210=115元
個稅 = (總工資-五險一金-起征點)x 對應稅率 – 速算扣除數
二、如何使用簡道云計算器?
簡道云是一個靈活易用的應用搭建平臺,為了幫助大家快速計算個稅,搭建了一個簡道云版的《新個稅&五險一金計算器》。
1)新個稅計算器
【**作說明】直接輸入應稅工資后,可以獲取個稅結果
【搭建注意】這里主要用到簡道云的if和and函數,具體公式如何寫,可以在安裝應用后,直接打開【fx編輯公式】的選框區查看
2)常見工資繳稅額
【**作說明】方便大家快速瀏覽不同工資的個稅額(如果所在企業的稅額計算方式有特殊的地方,人事可通過儀表盤的方式,將企業常見的工資和對應稅額錄入,方便員工快速查看)
【搭建注意】主要使用了儀表盤中的明細表。
3)五險一金計算器
【**作說明】直接輸入總工資后,可以直接獲取五險一金金額。因為不同城市、企業的五險一金額度不同,上下限也不同,這里不做更多設置。大家可以安裝后,在后臺修改計算公式。
【搭建注意】主要使用了子表單功能,注意修改子表單的默認值和編輯權限。
點擊安裝:「 新個稅&五險一金計算器 」
注意事項:
1、本計算器通過簡道云搭建完成,只計算居民工資、薪金所得,經營、利息、股息、紅利等其他所得不在計算范圍內,如需計算更多,可安裝此應用自行修改計算規則;
2、每個城市、企業的五險一金繳納政策均不同,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公式。
本文教程所用工具,可以點擊了解更多查看「簡道云官網」零代碼輕量級應用搭建平臺
拓展知識:
2019年新個稅計算舉例
國家**2018年第56號公告《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徵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居民個人預扣預繳方法:
1、勞務報酬所得收入減除費用後的馀額為收入額;
2、減除費用每次收入不超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
3、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4、勞務報酬所得適應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
擴展資料:
根據《國家**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六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參考資料來源:南通市****-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資薪金每月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2019年新個稅計算舉例
大世界里的小工匠
3月13日 22:17 來自 微博 weibo.com
本文是對2019年新的個稅計算方法的講解,提供了希望對從事個稅計算、申報業務的朋友能有所幫助。筆者所屬單位已按此算**常報稅。
發布時間:2019年3月13日 19:16
首先要明確一點:新的計稅方法是依照年度內應納稅收入逐月累加的累計數計算當前月的應繳稅額。這一點與老算法有很大的不同,增加了計算難度。要完全講清楚,需頗費口舌,請各位朋友耐心閱讀。如果您現在還未掌握新稅的算法,只要您能耐心、認真地看完本章,相信您一定會有所收獲。
新算法近似于按照個人的年收入納稅,對個人來講是總體有利,但個別情況吃虧,容后細講。另外,新方法把一直困擾企業的年終獎的計稅問題給解決了,一年之內,無論職工有幾次偶發性的大額收入,都能合理納稅,這是國家稅務的進步之處。
報稅工作分兩步走:一是在每個月都要確定年內屬于應納稅的收入總額(以下簡稱:應稅收入累計);二是據此計算當月應交的稅額。
應稅收入累計的計算方法:(此方法僅適用于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不含自由職業者)
設:某個月的應稅收入為N,則:(別嫌煩,這也是新算法中的基礎算法)
應稅收入:N = 月收入總額–五險一金–五項負擔–免稅基數
式中:月收入總額:工資條中的全部發款項;
五險一金: 或三險一金,視各單位情況自定;
五項負擔: 即稅務局規定的:贍養老人、子女負擔、繼續教育。。。等等;
免稅基數: 國家規定的5000元起征點。
如果某人的五險一金是1000;五項負擔是2000;其月收入總額 <= 8000時,上述公式中的 N <= 0,不納稅。以下各例均按此公式計算。
注意:計算每個人當月的納稅金額是有意義的:因為如:N <= 0,則該月不納稅,也就不必再做后續的累計計算了。
以下是是否發生納稅的各種情況:
假設一:當前月是二月,則年內應稅收入累計:N = N1 + N2,某人兩個月的情況如下:
一月的應稅收入: N1 = 6000–1000–2000–5000 = -2000
二月的應稅收入: N2 = 9000–1000–2000–5000 = 1000
如果按老算法,此人一月的N1 < 0,不交稅;
二月應納稅:T = 應稅收入 * 所屬稅率 = 1000*3% = 30;
如果按新算法,則有:N = N1 + N2 = -1000,恭喜您,二月也不用納稅。
或者是: N = 15000–2000–4000–10000 = -1000 (結果一樣)
假設二:當前月是四月,則年內應稅收入累計:N = N1 + N2 + N3 + N4
各月具體情況如下:(為說明問題,給出了比較極端的樣本,其中三月份的50000是含上年年終獎總收入)
一月的應稅收入: N1 = 6000–1000–2000–5000 = -2000
二月的應稅收入: N2 = 11000–1000–2000–5000 = 3000
三月的應稅收入: N3 = 50000–1000–2000–5000 = 42000
四月的應稅收入: N4 = 9000–1000–2000–5000 = 1000
注意:以下的N是各階段的年內應稅收入累計,T1、T2、T3、T4是各月的納稅額。
一月的N = N1, 由于 N1 < 0,因此T1 = 0,一月不納稅;
二月的N = N1 + N2 = -2000 + 3000 = 1000,所以二月份的納稅金額:
T2 = N * 0.03 = 1000 * 0.03 = 30。
截止到三月份的應稅收入累計: N = -2000 + 1000 + 42000 = 43000
式中43000超過全年的一檔應稅收入累計的最大額度36000 = 3000 * 12;因此三月的納稅要按二檔額度計算:
三月份的應納稅金額:T3 = 43000 * 0.1–210 * 3–(T1 + T2)
= 4300 – 210 * 3–( 0 + 30)= 3670
式中:
210是二檔的速算扣除數,* 3是因為當前月是三月(當前月是幾月就乘以幾)。
減( 0 + 30)是減去本年內已納稅額的累計,下面的減(T1 + T2 + T3)同理。
到了四月份,應稅收入累計:N = -2000 + 1000 + 42000 + 1000 = 42000
截至到四月份的納稅金額累計:
T4 = 42000 * 0.1–210 * 4–(T1 + T2 + T3)
= 4200 – 840 – (0 + 30 + 3670)
= 3360 – 3700 = -340
T4= – 340,小于0,表示四月份就不用再交稅了。如果按老算法計算,還要交30元的稅。
再假設四月的應稅收入改為:
N4 = 15000–1000–2000–5000 = 7000
則: N = -2000 + 1000 + 42000 + 7000 = 48000
四月份的應納稅金額:
T4 = 48000 * 0.1–210 * 4–(T1 + T2 + T3)
= 4800 – 840 – (0 + 30 + 3670)
= 3960 – 3700 = 260
本年的納稅累計 = 30 + 3670 + 260 = 3960
老算法就不說了,肯定是多交稅。
由上述結果可以看出,新稅法統一解決了年終獎或偶發性大額收入的計稅問題。但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您年內各月收入普遍較低,如果大額收入發生在12月,您納稅最少。
以上就是對新稅法計算的全部講解,我說明白了嗎?謝謝閱讀。
2019年新個稅計算舉例
2018年8月31日《個人所得稅法》經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最新修改頒布,由于近年來稅務法治以及稅收征管政策體系的完善化,社會各界普遍感受到征管形勢嚴峻,納稅人稅收成本壓力增大。為幫助更多收入多元化的自然人納稅人理解個稅計算方式,我們從針對顧問客戶的新法解讀課程中簡摘出本文內容,以最新個稅法和國家政策趨勢為依據,分享給大家。
通常情況下,單一工作和收入來源的納稅人,個人所得稅會由所在單位即支付工資的法律主體進行代扣代繳,納稅人在獲取收入時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已經由單位**完成(這也是長期以來大家并不真正熟悉個稅的一個原因),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個人通常只需重視稅基和稅率問題,這兩個稅收要素關乎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數額,直接決定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通常情況之外,如果納稅人有多項工作或收入來源多于一項的,納稅人同時需要重視所有收入是否已經被納入征稅范圍并被扣繳,如果存在部分收入未被納入的,則需要進行主動申報。
如果涉及自我申報,或者納稅人需要理清自己個稅情況時,就需要知曉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
《個人所得稅法》根據不同的收入類型,確定了不同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目前新法律規定的收入類型有:(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針對以上收入類型,分為三大類計算方式。
第一大類,對于收入類型為(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情形,按照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基本計算方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居民年度收入額-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其中,工資、薪金所得時:居民年度收入額=工資、薪金所得
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居民年度收入額=所得額×(1-20%)
其中,稿酬所得時:居民年度收入額=所得額×(1-20%)×70%
居民年度收入額,年度是指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該四類收入類型收入合計,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個人的計算方式與以上有區別,本文未列舉。
費用,現行新標準為六萬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們理解的扣除額數,也是這次法律修訂修改的內容。
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該類計算方式下總公式為: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按超額累進稅率結果
適用的稅率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36000元的 3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舉例案例:
假設:
某編劇取得一筆稿酬所得,合同金額為700000元,且為一個公歷年度的全部收入
則:
其居民年度收入額=700000×(1-20%)×70%=392000元
另:
按照法律規定,扣除費用為60000元/年
假設專項扣除為30000元/年
假設專項附加扣除為60000元/年
假設其他扣除為0元/年
則:
其應納稅所得額=392000-60000-30000-60000-0=242000元
根據稅率表,適用第3級
該編劇年度
個人所得稅額=36000×3%+(144000-36000)×10%+(242000-144000)×20%=31480元
第二大類,對于收入類型為(五)經營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別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基本計算方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經營年度收入額-成本-費用-損失
該類計算方式下總公式為: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按超額累進稅率結果
適用的稅率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30000元的 5
2 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過500000元的部分 35
第三大類:對于收入類型為(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別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基本計算方式為:
收入為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租賃收入額-800元
收入為財產租賃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租賃收入額×(1-20%)
收入為財產轉讓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
收入為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額
該類計算方式下總公式為: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
以上是最新法律規定下,對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的一個簡要概括,由于計稅涉及要素界定復雜,加上本次修改的新法律尚未進入生效實施階段,計稅要素可能的潛在異議以及執行標準尚無法在稅務征管中得到統一解釋,因此,最終稅務成本輕重尚無法確定。由于稅務法律及征管體系愈加完善,建議遇到稅務問題難度比較大的,咨詢稅務機關或稅務師、律師等專業人士解決,以避免產生進一步的責任追究。
2019年新個稅計算舉例
《個人所得稅法》根據不同的收入類型,確定了不同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目前新法律規定的收入類型有:(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針對以上收入類型,分為三大類計算方式。
第一大類,對于收入類型為(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情形,按照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基本計算方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居民年度收入額-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其中,工資、薪金所得時:居民年度收入額=工資、薪金所得
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居民年度收入額=所得額×(1-20%)
其中,稿酬所得時:居民年度收入額=所得額×(1-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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