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調稅計算方式(個調稅是多少)
前沿拓展:
個調稅計算方式
工資、薪金所得扣除1600元后,適用
級數 含稅級距 不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500元的 不超475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過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過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過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超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新一輪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改革讓不少工薪族稅負降低,備受關注,而下一步個稅改革方向明晰。
近日,《**的**報告輔導讀本》公開發行,其中收錄了**部長劉昆《健全現代預算制度》一文。劉昆在文中稱,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適當擴大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多位財稅專家告訴記者,上述改革方向符合預期,繼2019年工薪等四項收入合并為綜合所得后,未來綜合所得范圍會繼續擴大,部分資本所得等有望逐步納入綜合所得,使得個稅制度更為公平。另外,當前7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也將進一步優化,包括扣除標準、分攤方式等設置更為科學合理。
經貿互補
2019年以前**個稅采用的是分類征收模式,即不同類別的收入,適用的稅率、扣除標準等不同,這使得不同類別收入個稅負擔不同,有違公平。
為此,2019年**全面啟動新一輪個稅改革,其中要點之一是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4項勞動性質的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并統一適用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
這保證了四項收入征收個稅的公平性。**也由此踏出了綜合稅制的第一步,初步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體制。為了進一步促進個稅制度公平性和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十四五”規劃明確要求推進擴大個稅綜合征收范圍,劉昆此前也撰文指出合理擴大納入綜合征稅的所得范圍,他此次相關表述一脈相承。
與國外普遍采用大綜合稅制相比,**綜合所得范圍相對較小,目前綜合所得也僅限于勞動所得。目前個稅中,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按照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政法大學教授施正文告訴記者,為了提高個稅公平性,未來大多數收入都應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經營所得是資本與勞動的結合,具有勞動所得的共同特征,所以可以納入。而且從國際上來看,其他國家普遍將經營所得納入綜合所得。另外財產租賃所得也可以考慮納入綜合所得。
國家**廈門市稅務局課題組撰寫的《進一步優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的對策建議》(下稱《建議》)一文,建議將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資本所得陸續并入綜合所得,強化稅收調節收入職能,促進稅制公平。同時,應逐步取消對資本所得過多的稅收優惠,鼓勵和倡導長期投資,對投資期限3年以上的資本所得,按長期資本利得實行分類征收,適用較低比例稅率。
《建議》稱,目前而言,經營所得不必并入綜合所得。因為經營所得最高邊際稅率為35%,較為適中,同時經營所得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用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專項附加扣除等規定,與綜合所得的稅負相對比較均衡。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認為,擴大綜合計稅范圍是未來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必然趨勢,建議將資本所得納入綜合計稅范圍,以推進實現稅收公平。同時,將資本所得納入綜合所得計稅范圍后,隨著資本所得適用稅率的提高,加上稅收征管的有效配合,個人所得稅收入將增加,從而有助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在擴大綜合計稅范圍后,可以考慮適當減少稅率級次,以統籌兼顧稅收效率。
當然,個稅綜合所得范圍擴大將是一個漸進過程,每一種收入納入,都需要綜合對經濟、財政、社會、稅收征管能力等因素統籌考量來穩步推進,防范風險。
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等待完善
2019年個稅改革另一大舉措,是首次引入6項專項附加扣除,這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今年國務院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專家認為,總計7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或家庭實際支出負擔不同,給予相應的抵稅金額,個使得稅體制更加公平。
除了新增相關專項附加扣除外,目前業內十分關注扣除標準更加科學合理。
此前**官員公開表示,根據教育、住房、醫療、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在執行過程中還將進行動態調整。
施正文認為,目前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基本于2019年制定,隨著近些年物價上漲,相關成本上升,可以考慮適當提高一些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比如住房租金等。
如何使得當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設置更為合理,也是目前業內關注的一大熱點。
比如前述廈門市稅務局《建議》中稱,可以考慮參照住房租金地區差別稅前扣除標準,對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和房價高低,設置不同扣除標準,最高扣除標準不超過最低扣除標準的2倍。如可設置1000元、1500元和2000元三個定額扣除標準。目前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全國標準統一為每月1000元。
《建議》還提出,借鑒美國做法,根據被贍養人年齡制定差異化扣除標準,被贍養人80歲以下扣除2000元,80歲及以上扣除3000元。
另外,專項附加扣除方式上也可以進一步完善。比如,不必限定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每人分攤的額度上限(1000元/月),在限額內讓子女自主協商確定或由被贍養人指定各自的分攤數額,以充分發揮減負效應。
**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11360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9.1%。這一增速遠高于稅收收入平均增速(扣除留抵退稅因素后增長1%)。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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