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2022年一次性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
前沿拓展:
一次性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繼“****公告2021年第42號”文出來后,22年還能繼續用全年一次獎金政策,如何有效利用呢,今天談一談大家關心的一個問題,全年一次性獎金,要不要并入綜合所得?
首先我們1-12月要在其中某個月申報一筆全年一次性獎金,這是最關鍵一步,如果沒有申請,那我們在個人所得稅匯算時候就不會跳出是否將全年一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這一選項。
然后看看我們應納稅所得額,不考慮全年一次獎金情況,應納稅所得額是否少于0,有些網友專項附加扣除足夠多,比如貸款、養老、子女教育,這些加起來,已經有36000元扣除金額了,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把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
并入后,繳稅檔次大概率沒有增高,應納稅額會比之前少。
如果大家是財務人員,可以根據下表設計思路及金額,批量給公司的員工測算是否要并入全年一次性獎金。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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