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一次性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
前沿拓展:
年終獎金個稅計算方法
收入金額: 3000元
各項社會保險費: 0元
起征額: 2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 1000元
適用稅率: 10%
速算扣除數: 25元
應納所得稅: 75元
稅后收入: 2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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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 3600元
當月工資: 3600元
應納稅所得額: 3600元
每月平均: 300元
適用稅來自率: 5%
速算扣除數: 0元
應納所得稅: 180元
年終獎稅后收入: 3420元
今天和朋友一起討論勞務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單次的計算方法能看懂,但是年終匯繳清算的時候就看不懂了。查看了相關文件內容,解釋如下: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大白話的解釋就是因為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稅率都不一致,比如工資薪金是3%-45%,勞務報酬是20%、30%、40%,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是20%,但這四種所得都要并入綜合所得,一起按年算總賬,適用相同的3%-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這樣就會導致你可能預扣預繳階段交多了,你就退稅;交少了,你就補稅;交得不多不少剛剛好,那就不用匯算了;二是你可以享受的一些扣除在預扣預繳階段沒有充分享受,比如大病醫療支出,或者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支出,在年度匯算階段把信息補充完善,很可能實現退稅;或者你在預扣預繳階段享受了不符合條件的扣除,在年度匯算時更正,也可能需要補稅。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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