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公積金如何提取(離職時如何提取公積金)
前沿拓展:
離職的公積金如何提取
離職后蘇州公積金提取流程:申請人攜帶身份證、相關證明材料去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業務;公積金中心審核后,通過審核會通知用戶前往公積金中心的提取專柜提取現金;未通過審核,則會通知用戶拿回申請資料;提取的公積金會轉賬到關聯的銀行卡中。因此,已經離職的用戶可以按照以上的流程來申請提取蘇州公積金,至于提取的金額由用戶自己決定。外地戶口的職工離職之后,想要提取公積金則需要準備公積金申請表,需要在當地的公積金網站下載,填好后蓋上公司公章,可以提前準備好;離職的時候,企業會給一份《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帶著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公積金存折或者公積金卡等去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手續。 想要提取公積金償還自住住房的購房貸款,每年可辦理一次轉賬提取,但是提取金額不能超過一年內需要償還的購房貸款本金與利息之和;如果自己名下沒有自有的住房,想要提取公積金支付住房房租,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能超過一年的房租費用;如果是想提取公積金,用于翻修、大修或是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只能一次性提取經過有效文件批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近日網友“古懿”問政:
本人2022年2月28日離職,想問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錢怎么全額取出?現在軟件上顯示此個人尚未封存,請先進行封存辦理。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回復如下:
您好,本市公積金繳存人離職后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且未再重新就業的可以申請銷戶提取。職工公積金賬戶封存業務由原單位公積金管理員辦理。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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