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地公積金提取(南京公積金提取)
前沿拓展:
南京本地公積金提取
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__提取條件
1、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1)職工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職工購買單位集資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職工與父母(或子女)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4)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1)職工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余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產權住房的職工,在本市行政轄區以外購房,其購房所在地不是職工(配偶)工作地或戶籍地的,不得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其配偶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當年房屋租賃費用。
4、離退休
離休、退休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5、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6、非本市戶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8、職工**亡(被宣告**亡)
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后,其合法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9、家庭生活困難
(1)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4)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以上4種情況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購買一手房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正本;
3、首付款**;
4、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南京購買二手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購買二手房(含開發單位轉為自管產的商品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
3、《中華****現金完稅證》;
4、《存量房買賣合同》(《商品房現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
5、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南京公積金購買公有住房提取材料
購買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
3、全額購房**(收據);
4、《公有住房買賣契約》;
5、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南京公積金購買經濟適用房提取材料
購買經濟適用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契約》正本;
3、付款**;
4、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南京公積金購買單位集資建房提取材料
購買單位集資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集資建房購房契約(合同、協議);
3、購房**(收據);
注:在外地購買自住住房需要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交的材料與本市購房一致。
南京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建造大修房屋提取材料
南京退休等非住房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還貸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職工提供要件資料—到單位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加蓋預留印鑒)—到各服務網點辦理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主城區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分中心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
部分
【拓展資料】
南京公積金購房提取額度
職工在購買住房時,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南京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1、對于職工租住單位(房管部門)公房或私房時,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學校宿舍時,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超額房租。
2、職工租住公租房時,可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房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3、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至少應當保留**幣1元。
房租按實際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超過下列標準的,按下列標準計算租金:一人戶40平方米,二人戶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戶60平方米;
南京其非住房類別提取公積金額度
1、患重大疾病的,其提取額度不超過醫保核定的“個人支付”與“個人自理”金額之和。
2、家庭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其提取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其實際情況確定。
3、公積金賬戶多繳的,由單位申請,經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后,辦理提取手續,劃回單位帳戶。
全額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賬戶銷戶處理: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6、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在南京購買二手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辦理條件和要求,請看這份指南!
一、辦理條件
1、職工在戶籍地或工作地購買擁有產權的二手房,可以一次性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職工與父母(子女)共同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3、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共同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4、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余產權未變動的,不予提取。
5、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產權住房的職工,在本市行政轄區以外購房,其購房所在地不是職工(配偶)工作地或戶籍地的,不予提取;
6、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予提取;
7、若購買的房產在《中華****現金完稅證》開具之日前一年內已發生產權變動并被用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不予提取。
二、辦理要件
1、《不動產權證書》;
2、結婚證或單身聲明(單身聲明由單身職工在柜面窗口簽字或線上確認);
3、外地購房提供購房增值稅**;
4、外地購房提供購房所在地的戶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繳納明細;
5、身份證;
6、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三、辦理方式
1、柜面辦理。在主城區繳存的職工,攜帶以上材料到繳存銀行主城區任一提取網點(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常見問題-提取類)申請辦理;在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繳存的職工,攜帶以上材料到相應住房公積金分中心申請辦理。
2、網上辦理。在南京市主城區購買二手房的可以在中心網上辦事大廳(www.njgjj.com)申請辦理,需按以上材料內容填寫相關提取申請信息。
四、提取期限
自《不動產權證書》制發之日起一年內。
五、提取額度
1、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2、職工購買住房時,若約定住房產權份額的,按各自產權份額核定相應的購房支出,若不約定住房產權份額的,按人均數計算。
提取資金轉賬至職工在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六、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柜面提取1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網上提取即時審批完畢。
(內容來源/南京公積金 編輯/張艷娟 江北新區融媒體中心出品)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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