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計算器2017(住房公積金計算器2020最新)
前沿拓展:
住房公積金計算器2017
“個人月繳存額”就是個人繳納的公積金,不是單位和個人的總和。
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計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6月12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大**期間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滿足繳存職工業務辦理需求,對公積金繳存、提取和貸款業務政策作出調整。
根據《通知》,繳存業務方面,受**肺炎**影響的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最遲到2022年12月31日,由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主動備案,企業無需申請,到期后進行補繳并恢復正常繳存;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取業務方面,進一步加大對繳存職工租房消費的支持力度,緩解繳存職工支付房租的資金壓力,呼和浩特市市區無房職工租賃商品住房提取額度由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0元,市屬旗縣提取額度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鐵路服務部參照呼市市區標準執行)。
此外,貸款業務方面,受**影響的職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管理部門,不計罰息。超過期限未償還的,按正常逾期規定辦理。(記者 劉洋)
來源: 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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