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獎勵個人是否交個稅)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
手續費這個詞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并不陌生,現實中它還有很多近親:中介費、傭金、返利等。雖然有時候用在不同的地方,但其實都含有你為我做了事,為我賺取了一定的利益,我要給你一些回報的意思。但有些讀者可能還不知道,代扣個稅也有手續費的。
個稅所得稅法第十一條明文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員工的工資一般是所在單位發放,個稅也是單位在發放時代扣代繳。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代扣代繳人在代扣了個稅并按時繳納后,稅務局會返還給代扣代繳人2%的手續費。啥叫代扣代繳人,通俗點說就是付錢的單位。比如發工資的工作單位,支付勞務費的企事業單位,支付稿酬的報社、出版社等。
稅務局返還給企業的2%的個稅手續費并不是隨便什么人都能任意支配的,如果使用的途徑不符合稅法的規定,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2%的返還只能用于獎勵公司財務部負責申報個稅的辦稅人員,只有在這個范圍內使用才可以不用繳個稅,若是其他人使用了這筆錢,則使用人員需要為此繳納個稅。筆者的一個學生公司是一家大型外企,每個月工資要發數百萬元,一年累計下來個稅手續費就能拿到幾十萬,幾年累積下來居然有了數百萬,成為名副其實的巨款。
手續費的個稅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出現了。有學生問,個稅的手續費返還,算不算提供了勞務,是否要交營業稅?還有這筆錢需要并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嗎?筆者回答:不用繳納營業稅,但是企業所得稅應該繳納的。可是學生說,她所在公司在全國有子公司,有的地方稅務局要求她們企業繳納營業稅。2010年2月4日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在其網站上的答復如下:“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照章征收營業稅,還需照章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廈門地方稅務局2010年11月24日在其網站上給出了明確答復:“個稅手續費收入不征營業稅,應并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接受手續費返還的企業如果在福建省廈門市則相對幸福,可以不用繳納5%的營業稅及附加。但這個企業如果在廣東省廣州市則不太幸運,因為這筆返還收入需要繳納5%的營業稅及附加。當然,在企業所得稅上,全國一盤棋。這與我國的稅制也有關系,營業稅是地方稅,各地在營業稅政策上會有不同,而企業所得稅是國地共享稅,政策就相對會統一些。
這只是企業稅務管理中一個極小的案例,但是在我國稅法體系中這樣的情況并不罕見。很多學生與筆者探討過集團性公司在企業稅務管理上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各地在稅收政策上的不統一。其次還有稅收政策雖然一致,但各地稅務局官員的解釋又不盡相同,這導致了企業雖然做的是相同的業務,但由于所處地區不同,導致了稅收成本不同最終使利潤率產生了差異,有時候這個差異無法忽略,這讓很多企業的財務人員難以向老板解釋:何以做同樣業務的企業卻要交不同的稅?
后來,咨詢了很多地方稅務局的看法,各地的政策并不統一,在各地稅務局都有稅收任務的情況下,若當地稅源比較寬松,則稅務局在這個問題上也會相對寬容。但若當地企業征稅情況比較嚴峻的情況下,這個問題就會比較突出。雖然有時候這個返還相對于企業總體稅負的相對數并不是很大,同時即使各地對個稅手續費的規定在營業稅上略有不同,但是還得再交企業所得稅,這是毋庸置疑的。
2022年1月1日-3月30日,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退付手續費核對”模塊申請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為確保您的合法權益,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向稅務機關提交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申請。
扣繳端具體辦理流程
第一步
登錄扣繳端后,在“代扣代繳”界面,點擊左側菜單“退付手續費核對”

第二步
進入“退付手續費核對”界面,系統自動彈出“確認信息“提示框,點擊【確定】

第三步
系統自動帶出單戶核對清冊,核對2021年度扣繳稅款信息,核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第四步
查看并確認結報單,點擊【申請退庫】

第五步
系統彈出“代扣代繳手續費退費申請”,查看申請手續費金額,選擇“開戶銀行”、“銀行賬號”,點擊【提交】。提示信息“確認成功”彈框,點擊【確定】

待審核通過后,申請的手續費將退到扣繳義務人辦理退付手續費時選擇的銀行賬戶內。
問
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比例是多少?申請的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一、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二、根據《國家**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扣繳的稅款,按年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不包括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查補或者責令補扣的稅款。
扣繳義務人領取的扣繳手續費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
三、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三十三條規定,稅務機關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手續費,應當填開退還書;扣繳義務人憑退還書,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退庫手續。
四、根據《** ** **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規定,“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清算。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應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715451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