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于個稅六項扣除是哪六項,員工自己填了專項附加扣除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個稅6項專項扣除標準
1、個稅六項扣除標準如下:(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子女接收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將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在**境內接收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3)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贍養60歲含60歲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他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制度。(4)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5)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6)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2、(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3、(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個人所得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
1、一、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2、(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7、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8、(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9、(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10、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
11、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12、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13、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14、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15、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6、二、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有什么區別
1、個稅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有什么區別,
2、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是個人承擔的三險一金;
3、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賃、大病醫療、贍養老人等六項。
4、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5、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6、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7、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8、第七條納稅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9、第八條納稅人在**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10、第九條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11、第十條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12、第十一條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13、第十二條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14、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15、第十三條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16、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17、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18、第十五條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19、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0、第十六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21、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22、(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23、(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24、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5、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26、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27、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8、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29、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30、第二十一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31、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32、(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33、(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4、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0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怎么算一看就懂!
根據規定,2020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對相關內容進行修改確認,才能在2020年享受到個稅扣除福利。不過很多人還不了解2020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怎么算,下面就和一起來了解一下。
2020年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的專享附加扣除包含這些方面:
扣除標準:每個子女1000元/月,夫妻雙方可各選擇扣除50%。
扣除條件:從子女年滿3歲的學前教育階段,一直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標準:繼續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扣除標準: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扣除條件: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產生的費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扣除條件: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境內首套住房,包括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扣除標準: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其他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按1100元/月扣除,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800元/月扣除。
扣除條件:夫妻雙方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
扣除標準:獨生子女2000元/月,非獨生子女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2000元/月。
扣除條件:被贍養人為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關于2020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怎么算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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