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申報個人所得稅:12萬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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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2018)
國家**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公告2018年第61號)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制定了《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現予以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
2018年12月21日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行為,維護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資料。
第三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第四條 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六)財產租賃所得;
(七)財產轉讓所得;
(八)偶然所得。
第五條 扣繳義務人首次向納稅人支付所得時,應當按照納稅人提供的納稅人識別號等基礎信息,填寫《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繳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扣繳義務人對納稅人向其報告的相關基礎信息變化情況,應當于次月扣繳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第六條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附件),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第七條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有關信息并依法要求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在工資、薪金所得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第八條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見附件),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
第九條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見附件)計算應納稅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非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稅款扣繳方法保持不變,達到居民個人條件時,應當告知扣繳義務人基礎信息變化情況,年度終了后按照居民個人有關規定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條 扣繳義務人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時,應當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一條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于一次**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第十二條 納稅人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應當在取得應稅所得時主動向扣繳義務人提出,并提交相關信息、資料,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時按照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有關辦法辦理。
第十三條 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于年度終了后兩個月內,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納稅人年度中間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提供。
納稅人取得除工資、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扣繳稅款后,及時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計算稅款、辦理扣繳申報,不得擅自更改納稅人提供的信息。
扣繳義務人發現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可以要求納稅人修改。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報告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納稅人發現扣繳義務人提供或者扣繳申報的個人信息、支付所得、扣繳稅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有權要求扣繳義務人修改。扣繳義務人拒絕修改的,納稅人應當報告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扣繳義務人對納稅人提供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應當按照規定妥善保存備查。
第十六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對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等相關涉稅信息和資料保密。
第十七條 對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扣繳的稅款,按年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不包括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查補或者責令補扣的稅款。
扣繳義務人領取的扣繳手續費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
第十八條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第十九條 扣繳義務人有未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和信息、未按照納稅人提供信息虛報虛扣專項附加扣除、應扣未扣稅款、不繳或少繳已扣稅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為的,依照《中華****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處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相關表證單書式樣,由國家**另行制定發布。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5號)同時廢止。
附件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
(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
詳解!個體工商戶減半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 **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3年第12號,以下簡稱12號公告)的規定,**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3年第12號,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政策規定
問: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答: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和**聯合下發12號公告,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問: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優惠力度提高了嗎?
答:為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國家提高了政策優惠力度。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將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范圍,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為不超過200萬元。
問:適用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個體工商戶范圍是什么?
答:個體工商戶不論是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稅款計算
問:取得多處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舉例如下:
【例1】納稅人張某同時經營個體工商戶A和個體工商戶B,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80萬元和150萬元,那么張某在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可以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00萬元。
問:對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答: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0%。
舉例說明如下:
【例2】納稅人李某經營個體工商戶C,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2000元,那么李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例3】納稅人吳某經營個體工商戶D,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400000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那么吳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這一計算規則我們已經內嵌到電子稅務局信息系統中,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預填服務,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準確、如實填報經營情況數據,系統即可自動計算出減免稅金額。
納稅申報
問:個體工商戶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是否需要辦理備案?
答:個體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須進行備案,通過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即可享受。
問:個體工商戶如何申報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答: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自動為其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應納稅額自動進行稅款劃繳。
其他事項
問:個體工商戶今年已就經營所得預繳稅款的,還能享受優惠政策嗎?
答:為最大程度釋放減稅紅利,個體工商戶今年前幾個月已就經營所得預繳稅款的,也能享受稅收優惠。具體辦法是,按12號公告應減征的稅款,在《公告》發布前已繳納的,可申請退稅;也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12號公告發布之日前已辦理注銷的,不再追溯享受。
來源:國家**辦公廳
責任編輯:杜偉 (010)619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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