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緩繳個人所得稅,申請緩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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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繳個人所得稅什么意思
不明白啊 = =!
如何避交個人所得稅???
你用兩個公司分別發放一部分工資以達到少交所得稅的目的,不是不可以,但是稅務風險很大,一旦被查到,肯定你們公司是要負擔這個稅務成本的。一般情況下,我不會建議公司承擔這個稅務風險的。
@個體工商戶,這些稅費優惠可以享受
轉自:**稅務報微信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十年來,我國市場主體總量實現歷史**突破。截至2022年8月底,登記在冊市場主體達1.63億戶,相比2012年底的5500萬戶,凈增超1億戶,年平均增幅12%。其中,個體工商戶從4060萬戶增加至1.09億戶,邁上歷史新臺階。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哪些稅費優惠政策?快來一起學習吧~~
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萬元部分個人所得稅減半征收
【享受主體】
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享受條件】
1.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4. 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政策依據】
1.《**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
2.《國家**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8號)
個體工商戶減征地方“六稅兩費”
【享受主體】
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享受條件】
個體工商戶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的稅額幅度,享受稅收優惠。
【政策依據】
《** **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
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限額即征即退**
【享受主體】
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納稅人),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的辦法。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享受條件】
1.納稅人(除盲人**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3.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4.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政策依據】
《** 國家**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 )
個體工商戶階段**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享受主體】
1.困難行業所屬企業。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制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制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娛樂業17個困難行業。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
2.受**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3.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
【優惠內容】
1.困難行業所屬企業,可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受**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
3.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具體落實以本地實施辦法為準。
【政策依據】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國家**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辦公廳關于特困行業階段**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6號)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 **關于擴大階段**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
來源:****網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稅費政策再延長4個月!注意這幾項業務處理問題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國家**和**近日聯合發布《國家** **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 **公告2022年第17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繼續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有關事項。在實務處理中,遇到以下問題這樣處理↓
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緩繳納的稅費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發布前已繳納入庫的,如何享受延續緩繳政策?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緩繳納的稅費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發布前已繳納入庫的,可自愿選擇申請辦理退稅(費)并享受延續緩繳政策。
舉例:納稅人C按照2022年第2號公告規定,延緩繳納了所屬期為2022年2月的稅費,并在2022年9月5日已繳納入庫。對該部分稅費,可自愿選擇申請辦理退稅(費)并享受延續緩繳政策。
2021年第四季度已緩繳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根據本《公告》規定緩繳期限可繼續延長4個月,其2021年度匯算清繳產生的應補稅款如何處理?
根據2022年2號公告規定,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緩繳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其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產生的應補稅款可與2021年第四季度已緩繳的稅款一并延后繳納入庫,該筆稅款按照本《公告》規定,同樣可繼續順延4個月繳納。
舉例:納稅人D,按季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2021年第四季度應繳企業所得稅10萬元,按照2022年2號公告規定,該筆稅款可延緩至2022年10月繳納入庫。本《公告》發布后,其緩繳期限繼續延長4個月,可在2023年2月繳納入庫。
此外,若該納稅人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產生應補稅款20萬元,按此前緩繳政策規定可在2022年10月繳納入庫。本《公告》發布后,可隨同2021年第四季度的10萬元稅款一并繼續延緩4個月至2023年2月繳納入庫。
納稅人享受緩稅政策是否影響其辦理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享受緩稅政策的納稅人辦理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繼續實行前期緩稅政策規定的處理規則,即納稅人緩繳的稅款視同“已預繳稅款”,正常參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補退稅的計算。同時,納稅人在本《公告》規定的緩繳期限屆滿后,應當依法繳納相應的緩繳稅費。
舉例:納稅人E是年銷售額100萬元的制造業個體工商戶,實行查賬征收、按季申報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按照前期緩稅政策,在2022年7月申報期內選擇將2022年第二季度應當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延緩到2023年1月申報期內繳納。本《公告》發布后,上述稅款緩繳期限繼續延長4個月至2023年5月申報期內繳納。納稅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辦理2022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其緩繳的稅款視同“已預繳稅款”,正常參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補退稅的計算,需要補稅的稅款應當在2023年3月31日前辦理補稅,需要退稅的,可正常申請退稅,不受其享受緩繳2022年第二季度稅款政策的影響。同時,納稅人此前緩繳的稅款應當在2023年5月申報期內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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