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是個人所得稅匯算(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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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丨退稅還是補稅?2022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3月開始
**網2月7日訊 國家稅務局近日發布《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根據《公告》,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公告》明確,2022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根據《公告》,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自行辦理、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辦、委托受托人辦理并與委托人簽訂授權書等方式辦理。納稅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2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 APP及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同時,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先退稅服務。**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編輯:吳佳潼)
**發布
事關你的收入!2022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3月1日開啟
來源:【**網】
**網北京2月7日電 (記者王震)據國家**網站消息,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即將開啟。根據公告,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年度匯算是什么?
2022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哪些人需要辦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1、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2、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此外,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1、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2、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4、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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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開始匯算!多退少補
注意!
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將于明天(3月1日)開始
2022年度匯算的時間
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屆時個稅將再次進行“多退少補”
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
至3月20日之間辦理年度匯算
可在3月20日前
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個人所得稅APP截圖
一起了解
退稅相關常見問題~
1.年度匯算退稅是否必須用本人銀行卡賬戶?
為了保障您的資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銀行卡賬戶辦理退稅。
2.我可以撤銷退稅申請嗎?
在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銷退稅申請。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不可以撤銷申請,需辦理更正申報。
此外,為了保障年度匯算正常秩序,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中設定了可撤銷次數的上限,如果您撤銷退稅申請的次數超過一定數量,系統將自動取消您的網絡撤銷權限,您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后續事宜。請您留意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中關于撤銷申請的提示信息。
3.我提交退稅申請后稅務審核通過了,但又發現申報錯誤,怎么辦?
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不能作廢申報,但可以在前次申報基礎上辦理更正申報。
4.我可以放棄退稅嗎?
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您可以放棄退稅。選擇放棄退稅后,您可以再次申請退稅,但您需在稅收征管法規定的期限內重新申請退稅,同時遵守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
5.什么情況下會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確;
(2)您提交的銀行賬戶信息不正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3)您的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4)稅務機關審核時發現有需要向您進一步核實了解的情況,但您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不正確,無法與您聯系;
(5)稅務機關向您核實有關年度匯算申報信息,您尚未確認或說明。
綜合:新華社客戶端、個人所得稅APP
來源: 長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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