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收入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
【解答】
根據國家**《關于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8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個人拍賣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植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規定通過**收藏的,其財產原值為其收藏該拍賣品而發生的費用。合理費用是指拍賣財產時納稅人實際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拍賣費(傭金)、鑒定費、評估費、圖錄費、證書費等費用。
另外,第四條規定納稅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按轉讓收入額的3%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拍賣品為**物部門認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轉讓收入額的2%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個人拍賣**玉器應該就實際情況按照以上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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