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怎么算(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是什么意思)
前沿拓展:
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怎么算
輔導期是隔月抵扣,5果算發勝幫始娘月認證的進項要到7月申報6月稅時抵扣,所以7月申報的固定資產抵扣情況表就是填5月認證數,當期申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為1205.99,累計填今年到5月認證的總固定資產進項數(以前沒的就填1205.99哈)
Part.1
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購進不動產允許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鑒于不動產自身的特殊性,對購進不動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實行分期抵扣的辦法。
一、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動產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試點實施后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試點實施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
二、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動產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二)融資租入的不動產
(三)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
文件依據
《國家**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公告2016年第15號):
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Part.2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文件依據
《國家**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公告2016年第15號):
第三條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動產原值,是指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上述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購進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舉個例子
2017年3月20日,A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辦公樓一棟,用于公司辦公,記入“固定資產”科目,并于次月開始計提折舊。3月30日取得該辦公樓的增值稅專用**并認證相符,專用**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1000萬元。納稅人2017年3月應抵扣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分析如下
根據《國家**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公告2016年第15號)規定,1000萬元進項稅額中的60%將在本期(2017年3月)抵扣,剩余的40%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2018年3月)抵扣。
一、納稅人2017年3月對該不動產應抵扣進項稅額的處理如下:
1.增值稅扣稅憑證按一般性規定處理。
納稅人購入的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二)“認證相符的稅控增值稅專用**”—“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欄次中。
該份增值稅專用**還應作為當期不動產扣稅憑證填入“本期用于購建不動產的扣稅憑證”欄次(購建是指購進和自建)。
2.計算填報應于本期進項抵扣的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1000×60%=600(萬元)
將不動產進項稅額全額1000萬元,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五)“本期不動產進項稅額增加額”欄次。
該600萬元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五)“本期可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欄次。
該600萬元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二)“本期不動產允許抵扣進項稅額”欄次。
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二)“本期不動產允許抵扣進項稅額”欄次,所填稅額作為增加項填入“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欄次,并填入主表中“稅額”欄次。
(二)納稅人2018年3月對該不動產待抵扣進項稅額到期處理如下:
待抵扣進項稅額=1000×40%=400(萬元)
該400萬元應于2018年4月申報期申報3月所屬期增值稅時,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五)“本期可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欄次。
該400萬元應于2018年4月申報期申報3月所屬期增值稅時,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二)“本期不動產允許抵扣進項稅額”欄次,所填稅額作為增加項填入“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欄次,并填入主表中“稅額”欄次。
來源:上海稅務
拓展知識:
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怎么算
(1)、進項稅額17000元,
(2)、進項稅額:5300*17%=901元。
(3)、銷項稅額:150000*17%+23400/(1+17%)*17%=28900元,
(4)、銷項稅額:(5660+200)/(1+17%)*17%=851.45元。
本月應繳納增值稅:28900+851.45-17000-901=1185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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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謝謝
第五項不用算進去嗎
第五項不用嗎
?
追答
第五項是用于生產管理的,不需要確認增值稅,如果確認銷項稅額,再抵扣進項稅額,沒有意義。如果是用于職工福利、個人消費(比如發給管理層等)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就需要確認銷項稅額。
追問
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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