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費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稿費怎么算)
前沿拓展:
稿費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需要首先看你的稿酬是多少了,具體的計算公式如下:
1、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來自不超過4000元)的
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
2、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
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來源:北京青年報
個人稿酬所得要不要繳增值稅?各地說法不一
**澄清:個人稿酬免征增值稅
個人稿酬所得要不要繳增值稅?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網友就此問題咨詢相關服務熱線時,有熱線工作人員回復表示,個人稿酬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之外還需要繳納增值稅。北京青年報記者日前撥打熱線核實時發現,**納稅服務熱線12366和個別省/市級相關稅務熱線,對此問題的具體回應不盡一致。
昨日,國家**官方公眾號對此問題作出專門澄清,回應指出,“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個人轉讓著作權享受免征營業稅優惠政策,營改增后繼續免征增值稅。”
12366:個人寫稿發表作品免征增值稅
對于“個人稿酬要不要繳增值稅”的網友問題,北青報記者近日撥打國家**納稅服務熱線12366進行求證。咨詢人員回復表示,稿酬納稅方面,如果是個人提供服務,即個人寫稿發表作品,免征增值稅,“這個是在增值稅繳稅范圍,但是有優惠政策,屬于個人轉讓著作權,是免征增值稅的。增值稅不需繳,個稅正常,按所得情況報繳。”咨詢人員同時表示,如果是工作室比如已成立企業的情況,企業轉讓著作權不免征增值稅,具體再根據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等做相應征收。
不過,有報道顯示,相關媒體就同一問題進行咨詢,兩家省/市國稅局熱線分別回復表示,發表文章收取的稿費,屬于增值稅范圍;提供服務取得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北青報記者嘗試撥打其中一地的服務熱線時,遇到類似回復。
最新:國家**官方公眾號給予回應
個人稿酬收入究竟要不要繳增值稅?不同屬地熱線回復卻不盡一致?昨日,國家**官方微信號上針對個人稿酬問題作出統一回應。
12366北京中心回應指出:1994年3月29日,**和國家**聯合下發《** 國家**關于對若干項目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1994〕2號),對個人轉讓著作權,自1994年1月1日起免征營業稅。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改增試點。根據《** 國家**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的相關規定,著作權轉讓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同時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平移為繼續免征增值稅。此后,隨著營改增試點逐步擴大試點行業和地區,直至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個人轉讓著作權一直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綜上,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個人轉讓著作權享受免征營業稅優惠政策,營改增后繼續免征增值稅?!被貞M一步解釋指出,《中華****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該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并列舉了包括文字作品在內的9類作品。“原營業稅及營改增之后的增值稅,對個人轉讓著作權的免稅范圍,均包括作者發表文字作品收取稿酬的行為,作者發表文字作品收取稿酬,營改增前免征營業稅,營改增后免征增值稅?!?/p>
釋疑:稿酬收入究竟該如何繳稅?
相關專業人士介紹,對于個人以作者身份發表文字作品所收取的稿酬,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是確定無疑的,繳納標準為,每次稿酬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每次稿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減除20%的費用。
具體計算方法方面,北青報記者查詢得知,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規定對應應納稅額減征30%。其計算公式為: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80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稿酬所得×20%。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舉例來看,作者楊某撰寫并出版書籍一本,出版商支付了2萬元稿費,那么楊某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呢?應納個稅=20000×(1-20%)×14%=2240元
哪些情況可能涉及增值稅?中燁澤瑞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人、稅務領域資深專業人士郭英杰告訴北青報記者,稿酬納稅首先需按稿酬性質劃分不同情況,比如作者本人是單位正式記者,在編或者已入職員工,這部分稿酬只交個人所得稅即可,肯定不涉及增值稅繳稅。也就是說,為本單位提供稿件以及寫作勞務的,確定是不征增值稅的。
郭英杰同時指出,對于工作室或者企業轉讓著作權,一個月一次性不超過3萬元,或者一季度不超過9萬元,無需繳納增值稅。超過上述額度,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稅率是6%。
其中法規依據包括,去年12月27日,國家**發布的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顯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對于上述情況,相關業內人士舉例指出,以10萬元稿酬為例,相應增值稅計算方法為:100000÷(1+3%)×3%,即換算為不含稅收入再乘以3%。(記者 任笑元)
拓展知識:
稿費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稿費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作為編輯本身,在工作中是不需要你親自計算個人所得稅的,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稿費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希望大家喜歡哦!
稿費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我國的稅法規定,對于稿費或版稅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其稅率規定為: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的計算方法如下:
每次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1-30%)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4000)-800
每次收入額(>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劾U義務人可將其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但由稅務機關查出,扣繳義務人補扣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不向扣繳義務人支付手續費。
此外,本稅征收適用殘疾人、烈屬、孤老、傷殘軍人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規定如下:
對持區、縣以上**門、殘聯有效證件的烈屬、傷殘軍人、孤老人員和殘疾人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減征30%的個人所得稅。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規定確定:
(1)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后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后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3)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此外,如果讀者朋友還是不太明白的`話,不妨參照如下更為白話的公式來進行計算: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出版,獲稿費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費10000元。
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稿酬所得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一、應稅所得額的確定: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二、每次收入的確定:
(1)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2)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3)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后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后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4)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應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其計算公式為:
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800
每次收入在四千元以上: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稿酬所得×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依據:1.《中華****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48號)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并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第六條第四款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國家**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關于稿酬所得的征稅問題:(一)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二)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后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后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三)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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