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金額)
前沿拓展:
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發(fā)入年底一次性獎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下: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來自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繼“****公告2021年第42號”文出來后,22年還能繼續(xù)用全年一次獎金政策,如何有效利用呢,今天談一談大家關心的一個問題,全年一次性獎金,要不要并入綜合所得?
首先我們1-12月要在其中某個月申報一筆全年一次性獎金,這是最關鍵一步,如果沒有申請,那我們在個人所得稅匯算時候就不會跳出是否將全年一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這一選項。
然后看看我們應納稅所得額,不考慮全年一次獎金情況,應納稅所得額是否少于0,有些網友專項附加扣除足夠多,比如貸款、養(yǎng)老、子女教育,這些加起來,已經有36000元扣除金額了,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把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
并入后,繳稅檔次大概率沒有增高,應納稅額會比之前少。
如果大家是財務人員,可以根據下表設計思路及金額,批量給公司的員工測算是否要并入全年一次性獎金。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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