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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平谷的外地車牌按時間段是可以進北京市區的。
日前,備受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獲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將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這也是國內首次對智能網聯汽車的準入登記、上路行駛等事項作出具體規定。
7月5日,深圳市人大專門召開會議,解讀《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文件。同日,最新文件在網上公布。
自動駕駛的風口,全球市場早已吹了許久。在國內,深圳率先立法支持L3級自動駕駛全域上路,“靴子”終于落地,解決當下自動駕駛面臨的哪些現實問題?對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有何重要意義?
市場準入、使用管理、權責認定…
這些都有了明確安排
對于智能網聯汽車來說
車輛能不能入市?
能否合法上路?
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怎么認定?
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怎么開展?
這些都是當下行業
面臨最迫切的問題
也是《管理條例》重點布局的內容
市場多方觀點認為:此次《管理條例》系統性介紹了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的定義、市場準入、條件豁免,以及權責認定等細節,填補自動駕駛相關立法空白,并為其他城市提供經驗標準,帶來示范效應。國內自動駕駛行業將迎來L2+級到L3級乃至更高級別的飛躍。
小知識:業內常說的L3、L4、L5級自動駕駛三個技術等級分別對應的是:有條件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完全自動駕駛三個技術等級。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表示,《管理條例》認定的標準中,有條件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明確規定這兩個實際上都應配備駕駛安全員,這也應該是最快能夠實現落地的模式,對推動整個汽車產業的升級創新,具有重大意義。“未來可能我們會在一些特定的場景或特定路段,具備一定功能條件下,實現使用自動駕駛的功能。”
林正茂介紹了《管理條例》的一系列亮點,在權責認定方面,條例首次明確相關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規定——
例如,有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交通違法或者有責任的事故,由駕駛人承擔違法和賠償責任;
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違法或者有責任的事故,原則上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違法和賠償責任,但對違法行為人的處罰不適用駕駛人記分的有關規定。
在市場準入方面,明確了標準制定,商業價值漸顯——
《條例》規定,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根據技術成熟程度和產業發展需要,組織制定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地方標準,根據生產者的申請,將符合地方標準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目錄。
深圳市未來智能網聯交通系統產業創新中心副主任、北京理工大學深圳汽車研究院博導孫超認為,從法律上來看,智能網聯汽車算是有了真正意義的“出生證”或者“身份證”,但是誰能拿到,誰有資格申請到,還要看準入標準如何制定,以及市場監管具體政策。
孫超表示,拿到“身份證”正是實現商業化運營的第一步,吸引大量企業前來先行先試,使得人才、資金聚集,商業模式探索的驅動力被釋放出來了,會帶動上下游的產業鏈條,短期來看是熱鬧,中期來看是集聚,長期來看是變革,商業價值在短中期都會有所促進。
在使用管理方面,強化了出行的安全細節——
一是規定了智能網聯汽車的安全提示規則。
要求智能網聯汽車生產者應當為車輛配置自動駕駛模式外部指示燈等。
二是明確了智能網聯汽車駕駛人的接管義務。
自動駕駛系統提出動態駕駛任務接管請求時,相關駕駛人在應當響應接管請求并立即接管車輛。
三是強化了智能網聯汽車的售后服務責任。
規定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建立健全產品售后服務機制,保障人身財產安全。
2021年,深圳全市開放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道路達到了145公里。根據《管理條例》,未來深圳在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方面,權限下放、范圍更廣——
例如,車路協同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行政區有望全域開放道路測試、示范應用,且審批權限將下放給全域開放的區相關主管部門。
企業也有望入局:鼓勵有條件的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建設道路和交通場景仿真模擬平臺,對智能網聯汽車的自動駕駛系統進行仿真測試和技術驗證。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慧交通處副處長楊東龍表示,目前來看,只要行政區里面符合條件且較為完善的設施,便可以向市里提出全域開放。未來,深圳能否有更多區域開放道路測試值得期待。
以坪山區為例,2020年底,坪山區出臺了深圳首個區級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政策,如今,已編制智能網聯汽車全域開放管理系列政策,積極探索推進全區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今年6月初,坪山區自動駕駛出租車常態化運行線路已正式開通。
立法深入“無人區”
一次新興領域的先行先試
從全球來看,已有17個國家制定出臺專門法律法規或者修改現有法律法規,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掃清法律障礙。
從全國來看,國家發改委等十一部委發布的《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發改產業〔2020〕202號),也明確要求構建系統完善的智能汽車法規標準體系。
為智能網聯汽車率先立法,為什么是深圳?
深圳有著經濟特區立法權,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及首批授權事項清單也提出,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特區立法權,擴寬經濟特區立法空間,賦予深圳在人工智能、無人駕駛等新興領域的先行先試權。
因此,率先在立法先行先試,是深圳的責任和使命。今年,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發布2022年度立法計劃,其中《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列在首位。
可以預見的是,這一次新興領域的先行先試,將為深圳的經濟發展提供新動能。單就招商引資來看,全國甚至全球的智能網聯汽車企業,尤其是有實力的企業,大概率將選擇深圳享受政策紅利。
“20+8”為發展加碼
蓄勢待發的產業與千億市場
同時,深圳能夠率先立法,很大程度上來源于產業基礎支持和城市智慧化建設。
從深圳本身來看,在人工智能、大數據、5G等領域有著較為雄厚的技術基礎;在智能網聯汽車相關行業擁有一批優秀企業;發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具有較強的產業基礎:《深圳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的“行進”與“突圍”》。
今年6月,深圳發布“20+8”產業政策,智能網聯汽車產業也被正式納入加快發展的"20+8"產業集群名單,同時發布了專門的行動計劃,明確到2025年,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營業收入達到2000億元。
在良好的基礎上,立法的出臺,無疑將有力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從而有效帶動電子信息、人工智能、工業制造等相關產業進一步轉型升級。
不論是技術創新還是法規制定,深圳一直不缺乏先行先試的勇氣,然后挑戰和考驗無止境。
未來,深圳如何讓法規監管制度更好落地實施、如何完善制定更具體的標準、如何探索更多示范測試道路實現人車路協同……都將是接下來的發展關鍵。
新興賽道、千億市場,率先立法之后,一場更加深刻的考驗也正在開啟。
主筆 / 李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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