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注冊費(上市公司上市費)
[db:摘要]
前沿拓展:
公司上市注冊費
**:上市公司更傾向于向關聯交易人出售勞務活動來增加其他業務收入。與一般商品不同,有些勞務活動是獨特的,很難找到公允價格。這些勞務主要包括出售已有的研究開發成果、提供加工服務、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直接向集團公司收取收入;此外,上市公司也可以通過直接或間接讓關聯單位為期負擔某些費用的方式減少費用開支、增加利潤,具體有以下主要手段:
(1)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會計制度規定,自行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計入當期費用。如果是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借記“無形資產”,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盡管這部分活動計入了費用,開發公司仍可轉讓其研究開發行為的成果,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結轉轉讓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借記“其他業務支出”,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因此上市公司可以通過關聯交易對其花費很少的研究活動收取大量金額來增加本年收入。
(2)以費用分擔方式轉移期間費用。這種方式是以其他單位愿意承擔上市公司某項費用的方式減少公司本年期間費用,從而使本年利潤增加,如由集團公司承擔保險費、運輸費、廣告費等。
(3)向關聯方出租資產與土地使用權來增加收益。會計制度對出售資產的要求是必須以公允價格成交,而且需要結轉資產的成本。一般來說,通過公允價格處置長期資產不一定會得到凈收益。由于會計制度對租金收入合理性的規定較少,所以上市公司往往通過向關聯方出租長期資產的方式由外部轉移收入,去的確定的大額收入。⑷向關聯方借款融資,降低財務費用。對于資產負債率較高的上市公司來說,每年要負擔固定的借款利息成本,為了降低財務費用從而提高主營業務利潤,公司可以通過改向關聯方借款來減少對銀行的負債,因為向關聯方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雙方之間靈活確定是否支出、何時支出及支出的金額的大小。
**基金報記者 伊萬 見習記者 趙心怡
繼尚乘數科之后,美股再現一只中概“妖股”!
港資券商股智富融資(Magic Empire Global,代碼:MEGL)于美東時間上周五(8月5日)登錄納斯達克,上市首日一度暴漲5262.5%,日內觸及最高235.95美元/股,盤中多次熔斷。
根據智富融資招股書顯示,其發行價為4美元/股。但截至首個交易日收盤,智富融資報97美元/股,市值19.4億美元(約合**幣131.46億元),市盈率更是高達令人咂舌的9583倍。今日盤前一度暴漲200%,截至發稿,開盤漲近140%后迅速收窄至75%。過山車般跌宕的股價,讓“妖股”之稱名副其實!
主營企業融資顧問及包銷服務 僅有9名員工
招股書顯示,智富融資為**的金融服務供應商,目前持有****一、六牌照(一類牌照:證券交易;六類牌照: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主營業務包括提供企業融資顧問服務及包銷服務,具體是IPO保薦服務、財務顧問和**財務顧問服務、合規顧問服務、承銷服務。
對于本次上市,智富融資表示將IPO募集資金的50%用于加強公司在****的公司財務顧問業務及擴大在其他國際資本市場的占有率;約10%用于拓展資產管理業務;約10%用于提升品牌和擴大辦公室運營,剩余募集資金則將用于周轉資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來源:智富融資招股書)
自2016年成立以來,智富融資以獨家保薦人身份共完成了8個IPO項目,還參與了19個IPO保薦項目、47個財務顧問和**顧問項目、25個合規顧問項目和7個承銷項目。截至招股書日期,智富融資正在進行3個IPO保薦項目,其中2個已經在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
截至2021年年底,智富融資僅有9名員工。主要股東為兩人,其中Mr. Wai Ho Chan(陳偉豪),持股49.02%;Mr. Sze Hon, Johnson Chen(陳斯漢),持股35.01%。資料表明,陳偉豪曾任職建銀國際,陳斯漢曾任職國泰君安**。
在過去兩個財年里,智富融資的營業收入分別為 2041.68萬、1687.07萬港元,相應的凈利潤分別為419.96萬、157.86萬港元。值得注意的是,智富融資的經營實體公司Giraffe Capital Ltd.在2020年僅完成了一次IPO,2021年一次也沒有完成,原因是“****和**資本市場的動蕩前景”。
“港資+金融”是熱潮還是噱頭?
今年“反常”中概股頻出,在美國上市的10家**公司中,有7家經歷了類似的異常價格情況,在低迷的市場下顯得格外突出。
例如前幾日備受關注的中概股尚乘數科,也和智富融資一樣是“港資+金融”的概念組合。尚乘數科的市值曾一度高達4000億美元,超過阿里巴巴、京東等知名中概股,甚至還將寶潔、可口可樂、美國銀行等老牌大型美股也甩在身后。然而自8月3日起,尚乘數科似乎結束了自己的“瘋漲神話“,開始出現下跌。截至目前,尚乘數科最新市值為1023.3億美元,比巔峰時期已跌去四分之三。
從智富融資的情況來看,其實滿足美國**(SEC)對于Emerging Growth Company(新興成長企業)的要求。該要求規定,如果證券發行人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在其最近的完整會計年度內,年度總收入少于十億美元。二、其首次依據生效注冊表發售普通股是在2011年12月8日之后,即被視為“新興成長公司”。
對于該類公司SEC有許多豁免,如薪酬支付、財務會計與審計、信息披露、證券注冊、公開募售溝通等。因此,在智富融資的招股書中僅能看到兩個財年的審計報表,并且高管薪酬情況無需向大眾公布。
****對于近期港資中概股在美國股市的表現并未做出回應和評價,但這種首次公開招股失當以及之后疑似所謂“唱高散貨”的行為都是****嚴厲打擊的。
在2017年和2021年,****聯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兩度發文,警告投資者遠離小市值IPO的**騙局。****提醒稱,這種**騙局小市值IPO通常有四個特征:市值勉強達到最低上市門檻、市盈率遠高于同行、承銷及其他上市費用畸高、持股高度集中。
(來源:****網站)
聲明中,港**和交易所還提到,在近期的首次公開招股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唱高散貨”計劃,特別是在市值較小的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中。唱高散貨計劃是一種形式或**縱市場,**者經常通過社交媒體,使用各種方法來抬高股價,誘導投資者購買股票,隨后在股價最終遠低于首次公開招股價格之前,人為高價拋售股票。
**監管機構懷疑,其中一些計劃是在首次公開招股階段啟動的,目的是在日后**縱股價。在配售部分,股票通常被分配到由異常高的承銷傭金或其他上市費用提供資金的受控賬戶。上市后股價在最初上漲后,往往大幅下跌。
****指出,配售部分也用于將首次公開招股股票分配給受控制的配售機構,以人為地滿**易所的上市要求,或將股票套現,以便在上市后**縱市場。**還指出,缺乏健全和透明的股票配售和定價過程,加大了識別可疑案件的難度。
編輯:喬伊
拓展知識:
公司上市注冊費
你好,上市費是股票上市公司在其股票上市后按一定時間和標準繳納給證券交易所的費用。上市費包括:
(1)上市初費。上市初費由發行者最遲在其股票上市的三天前向證券交易所繳納。上市初費的費用為發行面額總額的0.3‰,交納起點為3,000元,最高不超過10,000元。暫停上市的股票在經批準后重新上市時,其發行者應按上市初費標準的20%重新交納上市初費。
(2)上市月費。上市月費由發行者自上市日的第二個月起至終止上市的當月止,于每月五日前交納,也可按季度或按年一次交納。上市月費的費用一般為發行面額總額的0.01‰,起點為100元,上限為500元。凡終止上市的股票,其發行者已交納的上市月費不予退還。對逾期交納的上市月費,按逾期的天數處以應交金額每日3‰的滯納金,起點為1元。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公司上市注冊費
公司能否上市是要具備一些條件,以下希望能給到你參考幫助:
一、公司的主體資格
從公司的組織形式上看,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基礎條件。因此,如果有限責任公司有上市的發展需要,首
先進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將有限責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責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責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從公司的經營狀態看
(1)對公司的經營期限有嚴格要求,公司必須持續經營3年以上。由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整體折股,改制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連續計算。
(2)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要合法、合規,并且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2.從公司的設立上看
公司的股東出資按時到位,不存在虛假出資的情況,如發起人或者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當辦理完成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手續,即已經將出資的財產由出資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爭議。
3.從公司的艘本數額來看
公司的注冊登記顯示的注冊資本不少于3000 萬元,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二、公司的**性
公司的**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在**性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應當有自己的資產并且該資產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配套。
(2)公司的人員**、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未在控股股東公司任職;公司應當有自己的員工。
(3)公司的財務**,公司要有自己的財務體系,能夠**作出財務決策,有自己**的銀行賬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賬戶的情形。
(4)公司的業務**。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公司業務不依賴于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三、公司規范運行
公司已經依法建立了股爾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機構,并制訂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能夠按照制度規范運
行。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受過嚴重的行政處罰,也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個月內沒有受到過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的
行政處罰,也沒有涉嫌刑事**被立案偵查,沒有未經合法機關批準,擅自發行證券或者變相發行證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由誰審批,以及具體
的審批程序等,公司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資金不能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財務與會計
1.從財務角度看
對于上市公司來說,首先要求公司的業績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資產,資產負債率合理,現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應當依法納稅。具體來說,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幣3000萬元,凈利潤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幣3億元;
(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于**幣3000萬元;
(4)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后)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2.從會計角度看
公司應當建立規范的會計制度,財務報表以真實發生的交易為基礎,沒有篡改財務報表的情況,沒有**縱、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或者相關憑證的情形等。
五、募集資金的運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資金,投資于公司的發展項目,資金募集后,公司要嚴格按照預先制定好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時,對于公司募集資金的運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項考核標準。
(1)公司應該制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說明擬投資項目的建設情況和發展前景;
(2)公司募集資金的運用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用于公司的主營業務;
(3)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同時,公司要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于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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