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計算方法(個稅計算方法稅率表)
前沿拓展:
個稅計算方法
一、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扣除標準:個稅按50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7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7000—5000)×3%—0=60(元)。
二、工資扣稅標準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案 列 1
小李9月份的應付工資為14000元,需要扣個人承擔的社保費1000元,工資在9月份發放,計算小李應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9月份發放的工資適用于35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
個稅=(14000-1000-3500)×25%-1005=1370元

案 列 2
小李10月份的應付工資為14000元,需要扣個人承擔的社保費1000元,工資在10月份發放,計算小李應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10月份發放的工資適用于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
個稅=(14000-1000-5000)×10%-210=590元

提 醒
具體適用3500元還是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是以納稅人實際拿到錢的時間來劃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資的,按新規定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新稅率計算, 2018年10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稅法修改前的3500元基本減除費用和舊稅率表計算稅款。
政 策
根據《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98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 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以下簡稱“過渡期”),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通知”規定的“工薪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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