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給大家聊聊關于2018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以及所得稅匯算清繳截止日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作流程
第一步,納稅人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后,可通過“首頁——202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專題區域點擊“去預約”進入預約功能頁面,也可以通過“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預約”進入預約功能界面。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第二步,進入預約功能界面后,納稅人需仔細閱讀提示內容,點擊“開始預約”進入“選擇預約日期”界面,選中標記為“可選”的日期后,點擊底部“提交預約申請”按鈕提交。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統顯示“您已成功預約”頁面,納稅人即可在預約日期當天辦理2021年度匯算申報。此外,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年度匯算專題欄查看預約情況。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哪種計稅方式更劃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時享受嗎?針對不少納稅人共同關心的問題,北京市稅務部門進行了解答。
問: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并入綜合所得一起計稅,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我選擇哪種計稅方式更劃算呢?
答:按照《****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按照文件規定的方法單獨計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建議您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對您更為有衡兄利的計稅方式。
比如,老李全年工資20萬元,年底獎金2.4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4萬元。在年度匯算時,他該怎么繳稅呢?有兩種選擇,一是將2.4萬元獎金和20萬元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每月5000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后,得到應納稅所得額12萬元,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應納稅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將2.4萬元獎金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720元,20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4萬元后,應納稅96000×10%-2520=7080元,合計應納稅7800元。兩種方式下,稅額相差1680元,老李選擇單獨計稅更劃衫攔扮算。
又如,小張全年工資12萬元,年底獎金6萬元,假設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老人等扣除共4萬元。在年度匯算時,小張若選擇全年獎單獨計稅,年底獎金應納稅60000×10%-210=5790元,12萬元工資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后,應納稅20000×3%=600元,合計應納稅6390元;若小張將年底獎金與日常工資合并計稅,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和4萬元后,應納稅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張將年底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納稅,繳稅更少。
具體**作時,您可以登錄手機個稅或灶APP,分別選擇按合并計稅或單獨計稅方法,個稅APP會自動算出結果,比較一下,哪種劃算選擇哪種就可以了。
2021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步驟
用戶需要登錄個稅APP并打開,軟件的首頁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進入年度匯算清繳。進入申報界面后,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開始申報并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開始年度匯算申報。
3、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11、經國務院**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福利費,生活困難補助,救濟金、公積金及保險,免征個人所得稅,當然還包括其他國家規定的免征項目,這里不一一列舉。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指南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作指南
依據稅法規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經國務院批準,依據《**_**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下列在2020年度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納稅人辦理2020年度匯算的,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還應按規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年度匯算申報表以及納稅人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繳稅額或稅收優惠等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稅人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在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納稅人獲取退稅,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19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網上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12366納稅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納稅人如需提前或延后辦理的,可與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上稅務局在年度匯算期內辦理。對于**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第二款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執行。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作方法
根據現行政策要求,要申請辦理本年度匯算的經營者應向稅務局申報并申請辦理出口退稅或繳稅。這篇文章內容向您詳細介紹怎樣根據個人網上辦稅平臺(手機上 APP端)申請辦理本年度匯算自主申報。居民個人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總收入額超出六萬元時,能夠在3月1日至6月30日內,根據規范申報申請辦理本年度匯算。居民個人獲得海外個人所得的,可在WEB端或辦稅大廳申請辦理。應用手機上APP端申報,能夠從下列通道進到本年度匯算:
1.是以主頁正中間位置【2020綜合所得本年度匯算】-【逐漸申報】進到;
2.是以主頁的【常見業務流程】區塊鏈的【綜合所得本年度匯算】進到;
3.是以【快捷入口】-【我要辦稅】下或底端【辦稅】萊單進到后,點一下在【稅金申報】下的【綜合所得本年度匯算】。
二、方法一挑選申報表預填服務項目
1.進到申報頁面,挑選【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項目】:
2.確定基本上信息:基本上信息網頁頁面適用修改“電子郵件、通訊地址”信息,挑選此次申報的扣繳地
3.轉化成和確定申報表信息:系統軟件將全自動核算您在繳稅本年度的收益繳稅數據信息[工資薪金所得、工資薪金、稿費、特許權服務費],并立即預填至相對申報欄次。您可點一下相匹配新項目,進到詳細信息頁面核查。如您確定有關數據信息準確無誤、沒有要修改的事宜,可繞過流程4,直接進入流程5,立即遞交申報開展繳款通知或出口退稅。
4.修改申報表信息:若您必須修改已預填的申報數據信息,可修改相匹配統計表或附注。
在收益目錄頁面,您可分個人所得新項目,開展收益的【增加】和【修改】。如此筆收益與具體額度不符合,請與繳納企業核查后按實修改。如您從沒獲得此筆收益,可進行【投訴】,投訴后,該收益將暫未劃入本年度匯算。
點一下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外的清單數據信息可進到相匹配詳細信息頁面,您可開展【增加】、【修改】、【投訴】等實際**作,流程同前一步的(一)健全收益數據信息一致。
若您必須增加或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點一下【增加】,自動跳轉至收集頁面后開展填寫。填寫進行后,可挑選跳轉到本年度匯算再次填寫。
在重點扣除目錄頁面,您可分新項目開展增加和修改。
③商業服務健康保險(稅款延遞社會養老保險)
在別的扣除清單目錄頁面,您可點一下【商業服務健康保險】、【稅款延遞社會養老保險】網頁頁面,各自開展增加和修改。
在準許扣除的捐助額目錄頁面,您可開展增加和修改。增加捐助額后,可點一下【分派扣除】設定您要在綜合所得中扣除的額度。
關于2018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
原創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31214585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