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APP,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5項正確錯誤
這篇文章給大家聊聊關于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APP,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5項正確錯誤,以及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APP,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5項正確錯誤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本站哦。
本月底截止!這筆錢別忘了退
根據國家**公告
從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符合相關規定的居民個人
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
根據公告,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6月30號就要截止辦理啦
還沒有辦理個稅匯算的小伙伴
快快收下這份攻略
助你輕松完成年度匯算
1
誰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2
獎金計稅方式如何選擇?
小編提醒大家,國家已經決定將全年一次**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換算稅率單獨計稅的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所以,今年在進行個稅匯算的時候,針對年終獎還會有一道計稅方式的選擇題:單獨計稅或者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不同的計稅方式會影響納稅金額。專家分析,對于那些全年工資相對少、年終獎相對多的人來說,可能選擇將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方式更省稅。
要想知道哪一個計稅方法對自己更有利,一個很簡單的辦法就是,在個稅APP上,兩種計稅方式都**作一下,但都先不要確認,比較一下哪種計稅方式劃算,就選擇哪種。
3
如何查詢是否已完成申報?
在申報完成后,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首頁——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查看已申報記錄,此處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廢”三個菜單,均可點開查看申報記錄詳情。
如2021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綠色的“已完成”標簽(如下圖),說明您已完成申報。
但如果申報記錄顯示在“未完成”標簽,并且顯示“待申請退稅”字樣(如下圖),說明您只是提交了年度匯算的退稅申報表,但是沒有申請退稅。
申報退稅≠申請退稅。這種情形稅務機關并沒有接收到您的退稅申請,所以您也不會收到退稅。針對這種情況,您需進行“申請退稅”**作即可。
點擊“待申請退稅”的申報記錄
可以看到已申報的記錄詳情
請點擊右下角“申請退稅”
系統會彈出特別提醒
閱讀以后點擊“繼續退稅”
選擇接收退稅的銀行卡,點擊【提交】
如前期已在APP“個人中心”
添加過銀行賬戶信息
系統將自動帶出
如需新增
請點擊【添加銀行卡信息】
建議填報本人在**境內
開立的一類銀行賬戶
并確保在收到退稅前處于正常狀態
等稅務機關和國庫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
就可以收到退稅款啦
4
虛假填報收入、扣除等申請退稅
多人被查
湖南省婁底市某**公司14名納稅人誤信網絡虛假填報視頻,在未實際發生大病醫療支出費用的情況下,虛假填報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
主管稅務機關發現后立即走訪該單位,約談公司法人代表和財務人員,要求該單位加強政策宣傳輔導,逐一輔導錯誤填報員工并盡快更正。
目前,上述14名納稅人已全部更正。考慮到上述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提示提醒后認錯態度良好,及時糾正錯誤,稅務部門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不予處罰。(“首違不罰”原則)
湖南省婁底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納稅人,要依法依規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如實填報收入、扣除等信息,切勿聽信網絡等各類小道消息,避免虛假填報影響納稅信用。
福建省廈門市稅務部門在進行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退稅審核時,發現納稅人劉某在僅取得單位內部培訓**、不符合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錯誤填報了每年3600元的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廈門市稅務局進一步審核發現,該納稅人在父母健在但不滿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仍將祖父母添加為被贍養老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經稅務機關提醒,劉某承認錯誤并已按規定更正申報。考慮到該納稅人在提示提醒后能夠糾正補稅,認錯態度良好,稅務部門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不予處罰。
提醒大家:
對虛假填報收入、扣除等申請退稅的,以及不依法辦理匯算清繳補稅的,稅務機關將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并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后3個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情節嚴重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稅務部門提醒:
廣大納稅人應依法依規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認真閱讀個稅APP提示提醒信息,如實準確填報收入、專項附加扣除等申報項目,需申報補稅的要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申報補稅,不要輕信網上各類“退稅秘笈”,更不要在網絡社交平臺隨意傳播非官方涉稅信息,做依法誠實守信的納稅人。
綜合|工人日報微信公號 粵省事 國家稅務局廣東稅務
來源: 深圳特區報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作篇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正在進行中,做好匯算準備的您快來**作吧!
第一步:進入綜合所得匯算申報頁面
成功登陸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后,點擊首頁“2021年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專題開始申報,也可以通過首頁的“我要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進入綜合所得匯算申報頁面。
進入該頁面后,會看到兩種申報方式。**您使用“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這種方式便捷、準確。
預填申報表項目數據,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不能替代您的申報義務,您仍需對申報表內數據進行確認。
點擊“開始申報”進入標準申報頁面。
第二步:進行基礎信息和匯算地的確認。
在標準申報頁面,您需要完成對基礎信息和匯算地的確認。
匯算地確認的原則如下:如果您有任職受雇單位,應當向您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為您預扣預繳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您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則向您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確認之后,點擊下一步進入“收入和稅前扣除”頁面。
第三步:收入和稅前扣除項目確認
在“收入和稅前扣除”頁面,您能看到系統為您預填的申報數據,您需要對收入和稅前扣除信息逐項進行確認。
某些納稅人在該頁面會出現紅色字體提示,則需要先對紅色字體標注的事項進行確認。
劃重點:
1、如果您的收入有需要新增的項目,您需要點擊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對應所得項目右側箭頭,進行新增。
2、如果您的工資薪金收入有獎金等需要確認的項目,會在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右側出現“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紅字提示,點擊紅字右側的箭頭,進入獎金計稅方式的選擇。
獎金計稅方式的選擇,將會影響匯算的稅款計算結果。分別選擇按合并計稅或單獨計稅方法,個稅APP會自動算出結果,根據您的實際情況選擇一種就可以。
3、您需要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確認,核實是否準確、完整。對于需要修改或者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右側箭頭,進入修改或新增頁面。
對于需要填報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您可通過手機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并注冊、登錄、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后,通過首頁的“年度費用匯總查詢”模塊查詢。建議您日常也保存好相關票據備查。
4、如果您有通過中華****境內公益**社會組織、縣級以上****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可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核對之后,點擊下一步,進入稅款計算
第四步:稅款計算并提交申報
除零申報外,稅款計算結果一般有三種,應補稅、應退稅、享受免申報。
應補稅:
需補稅的納稅人,提交申報后,點擊“立即補稅”來完成補稅**作。補稅方式有銀行卡支付、微信、支付寶等。
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6月30日前繳納稅款,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應退稅
年度匯算應退稅的納稅人,點擊下一步,并申請退稅。
申請2021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辦理退稅添加的銀行卡應當為本人在**境內開立的銀行卡,建議納稅人填報I類賬戶(Ⅰ類賬戶指全功能銀行結算賬戶,可辦理存取款、轉賬、消費和繳費支付、支取現金等功能的銀行卡),并保持銀行卡狀態正常。
享受免申報
如果需補稅,但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
申報記錄查詢
年度申報完成后,如果有需要變更的事項或者想查詢申報記錄,點擊首頁“2021年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專題查看進度或者點擊“我要查詢”。
溫馨提示: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制度施行以來,一些不法分子瞄準了納稅人急于獲取退稅、樂于獲取退稅的心理,推出所謂的“退稅秘笈”,吸引點擊和流量,博取眼球和關注。稅務機關鄭重提醒,要留意稅務局官方公布的各類通知和信息,切勿聽信網絡上各類涉稅小道消息,應如實填報自己的收入和扣除情況。
來源:遼寧稅務
個稅匯算可以“打補丁” 快查查自己是否少退了稅
長沙市民劉先生在個稅APP上更正后,在原本退稅6396元的基礎上,可多退近1200元。
紅網時刻**3月17日訊(記者 肖娟)今年3月1日,2022年度個稅匯算已開始。部分市民在欣喜看到自己可以退稅的同時,懊惱發現部分項目忘記抵扣。那么,是否可以追加這部分退稅呢?
紅網時刻**記者了解到,可通過個稅APP“更正”功能,把之前少退的稅補回來。不僅是2022年,2019、2020、2021年的個稅匯算也可以申報、更正,享受國家的福利。
根據要求,在3月1日-20日期間辦稅需求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預約辦理時間,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匯算。3月21日后,納稅人無需預約,可在匯算期內隨時辦理。
第一種:新增項目忘記抵扣
根據政策要求,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支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費用。
根據今年的扣除政策,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人養老金。
以個人養老金為例,2022年11月25日,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長沙成為36個先行城市之一。在去年各大銀行的“花式搶人”大賽中,不少市民開通了個人養老金業務。
根據規定,參加人每年可在1.2萬元的額度內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繳存資金,可享受稅收遞延優惠。按照目前最高45%的個稅稅率,參加個人養老金當年最多可省稅5400元。
第二種:老抵扣項目遺漏
事實上,不僅是新增抵扣項目,老項目也可能遺漏。如父母剛滿60歲(12000元)、孩子出生(從出生月份起每月1000元)、新考了**(職業資格繼續教育3600元)、上年度發生大病支出等,都可以增加抵扣項目。
其中大病支出項目,并非定額抵扣,而是要根據自身的花費,因此,更容易錯漏。如果市民自己和家人上年度發生大額醫療費,自負(即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并非自費)15000元以上的部分可進行抵扣。
以長沙市民劉先生為例,2022年妻子共發生醫療費用90970.39元,醫保報銷60000余元,個人自負總額26963.2元,15000元以上的部分為11963.2元。其個稅稅率為10%,他可在原本退稅6396元的基礎上,多退近1200元。
如何查詢?下載并打開“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進入首頁后,在“查詢服務”版塊,點擊“年度費用匯總查詢”,即可查詢本人2022年度符合大病醫療個稅抵扣政策金額,最多可稅前扣除80000元。不僅是本人,家人發生大病支出項目也可以進行抵扣。稅率越高,可退稅的金額越多。
市民可以通過個稅APP“更正”功能進行修改,點擊我要查詢-申報查詢-已完成,在選擇具體年度,界面底端能看到“更正”,**作之后就可以修改了。
第三種:扣除比例錯選成50%
“我在房貸分配比例那一欄,‘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后分別扣除’選了是,房貸原本可以抵扣12000元的,分別扣除就只能抵扣50%。”一位自稱“小白”的市民表示,抵扣房貸時當時默認選了是,少退了600元。
根據要求,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項目可以夫妻一方“100%(全額扣除)”或雙方“50%(平攤)”。一般建議,收入更高、納稅更多的一方進行抵扣。
不僅是房貸,子女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項目都可以。
第四種:選錯計稅方式
根據要求,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獎金,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即年終獎既可以選擇單獨計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綜合所得申報。
“我是做銷售工作的,平時基本工資不高,主要靠年底的獎金。”到底是單獨計稅,還是將其納入綜合所得?市民在工作中,經常會有類似的疑問。
如果1-12月的應納稅為負數時,即無需納稅時,將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抵扣,一定是最佳選擇。
如平日里有納稅,年度年終獎在36000元(按月換算成3000元以內,稅率為3%),兩種計稅方式也幾乎沒差別。
但是,當年終獎較多(大于36000元),兩種計稅方式差別較大。對于市民而言,可在申報時提交個人信息后,選擇不提交,再退回到首頁按照另一種方式測算,即可得出更好的方式。
END,本文到此結束,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本站哦!
原創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31101576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