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漏報(個人所得稅漏報了怎么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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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個稅匯算下月啟動 未按時申報并補繳稅款將加收滯納金
來源:河南廣電-映象網(wǎng)
大象**記者 米方杰
2月11日,記者從河南省稅務局了解到, 2021年度個稅匯算下月將啟動,從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關(guān)規(guī)定的居民個人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jié)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
(資料圖片)
這些納稅人 需辦理年度匯算
根據(jù)國家**日前發(fā)布的公告,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在3月1日至6月30日,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guān)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省稅務部門相關(guān)工作人員介紹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而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則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 提前預約辦稅
記者了解到,納稅人可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辦理年度匯算,自行辦理年度匯算、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和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gòu)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guān)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申請退稅的,應提供其在**境內(nèi)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要補稅的,可通過網(wǎng)上銀行、辦稅服務廳、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gòu)等方式繳納。
據(jù)省稅務部門相關(guān)工作人員介紹,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guān)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nèi)辦理。同時,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年度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
匯算期結(jié)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 將加收滯納金
記者了解到,為方便辦理退稅,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2021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jīng)稅務機關(guān)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guān)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省稅務部門相關(guān)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wǎng)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gòu)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guān)辦稅服務廳及時關(guān)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年度匯算期結(jié)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guān)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而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jīng)稅務機關(guān)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guān)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責編:楊薇薇
本文來自【河南廣電-映象網(wǎng)】,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媒信息公共平臺提供信息發(fā)布傳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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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權(quán)威解答:個人所得稅申報信息有誤,如何更正?
近期小編接到納稅人咨詢,問個人所得稅申報信息有誤該怎么辦?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申報錯誤是否可以更正?
小編整理了相關(guān)問答,快來了解一下。
1.扣繳單位哪些情形下需進行更正預扣預繳申報?
答:扣繳單位存在以下情形需要進行更正預扣預繳申報:
①預扣預繳申報明細存在信息有誤:如人員信息有誤,錯報、漏報收入,相關(guān)的扣除金額錯填;
②預扣預繳申報明細申訴屬實:有屬實的被任職、被收入申訴。
2.扣繳單位可通過哪些途徑進行預扣預繳更正申報?
答:扣繳單位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以下簡稱扣繳端)自行更正,也可前往主管稅務機關(guān)辦稅服務廳進行更正申報。
注意
①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辦稅服務廳更正過的或者扣繳端沒有歷史申報數(shù)據(jù)的,則扣繳單位目前只能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更正申報。
②如果扣繳單位的員工已經(jīng)完成匯算且已完成退補稅流程,扣繳單位仍需要更正該員工的預扣預繳申報數(shù)據(jù),且需員工本人和扣繳義務人一同前往主管稅務機關(guān)的辦稅服務廳進行更正**作。
如:A單位10人,2人已完成匯算,8人未完成匯算。未完成匯算的8人可在扣繳客戶端進行更正;已完成匯算2人的更正,需前往大廳端進行更正,納稅人再行匯算。
③扣繳義務人可在扣繳端更正所屬期1年以內(nèi)的申報,若超過期限需前往大廳進行更正。
如:2020年6月可以更正2019年6月以后的申報,2019年6月及6月以前的申報需前往辦稅服務大廳進行更正。
④預扣預繳更正申報時需逐月進行更正。如更正8月預扣預繳申報表,則需對8、9、10、11、12月份的預扣預繳申報進行逐月更正。
3.自然人納稅人哪些情況需進行更正申報?
答:作為自然人,更正申報包括兩方面:
①預扣預繳的更正申報:申報數(shù)據(jù)有誤(如:錯報、少報收入,減除費用累計數(shù)有誤,錯填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免稅收入、減免稅額等)、從未任職、被收入。
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更正申報:年度匯算申報有誤(如:一次性獎金選擇并入或并不入綜合所得,勞務報酬未新增申報,減除費用累計數(shù)有誤,錯填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免稅收入、減免稅額,誤刪收入數(shù)據(jù),被收入申訴不實,錯誤申報捐贈扣除等)。
4.自然人納稅人怎樣更正申報?
答:①預扣預繳申報存在錯誤時,需要聯(lián)系扣繳單位更正預扣預繳申報。
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后,納稅人發(fā)現(xiàn)年度匯算申報數(shù)據(jù)有誤,可以在APP端或Web端進行更正、作廢;也可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更正年度匯算申報(若申請退稅,退稅進度狀態(tài)顯示“稅務機關(guān)審核中”可以更正或作廢;退稅進度狀態(tài)顯示“稅務機關(guān)審核通過,待發(fā)送國庫”、“國庫處理中”、“國庫處理完成”只可以更正,不可以作廢。)。如果發(fā)現(xiàn)預扣預繳申報數(shù)據(jù)有誤,需聯(lián)系扣繳單位更正預扣預繳申報。
特別提示
年度匯算期間,納稅人每月可使用APP端或者Web端更正、作廢的次數(shù)累計只有5次,若超過上限,仍需更正或作廢申報,需要聯(lián)系主管稅務機關(guān),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更正路徑如下:
個人所得稅APP首頁—【我要查詢】—【申報查詢】—【已完成】—【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報】—【更正申報】
**作流程圖如下: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作同理。
END
來源:四川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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