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稅務個人所得稅(**稅務個人所得稅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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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這些事,很多人都誤會了!
去年11月,個人養老金制度在36個先行城市(地區)啟動實施,總體運行平穩。
我國個人養老金制度穩步推進的同時,大家可能還存在一些疑惑和誤解——不在先行城市工作就參加不了嗎?資金賬戶可變更銀行嗎?如何查詢個人養老金可購買的金融產品以及相應收益……
看這篇,為您說明白!
戶籍在先行城市,但不在先行城市就業的,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嗎?
目前,個人養老金在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等36個城市或地區先行先試。
一鍵查詢先行城市(地區)↓
【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名單】
凡是已在這些地方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勞動者,都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不受實際工作地、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立地等影響。
也就是說,參加個人養老金的前提之一是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按照先行工作安排,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先行城市的勞動者,即使當前不在先行城市就業,也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
距離退休不足一年,
還能參加個人養老金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2022〕7號)規定,在**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因此,沒有退休的,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增加一份補充養老保障渠道,就是多一份養老收入哦!
退休人員已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再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如何查詢個人養老金可購買的金融產品以及相應收益?
個人養老金繳費由參加人個人承擔,每年繳費上限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費,繳費額度按自然年度累計,次年重新計算,方式十分靈活。
參加人可通過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然后選擇一家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指定。
資金賬戶里的資金,可以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個人養老金產品。
參與個人養老金的金融產品由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確定,并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等)和金融行業平臺向社會發布。
具體的收益情況,參加人可以通過該金融產品的銷售機構查詢。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可變更銀行嗎?
參加人可以變更資金賬戶開戶銀行,在將原資金賬戶資金轉移至新資金賬戶后,注銷原資金賬戶。
如部分繳費已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可先轉移未購買產品的資金部分,待個人養老金產品贖回后再轉移相應資金。
原資金賬戶在資金和資產完全轉移完畢前,不能再繳費和購買產品,待完全轉移完畢后才可以注銷。
繼承個人養老金賬戶收益,
是否需要繳稅?
參加個人養老金,可享稅收優惠。根據《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2年34號)規定,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加人身故的,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可以繼承。參加人出國(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會保障卡被注銷的,商業銀行將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至其本人或者繼承人指定的資金賬戶。
繼承屬于待遇領取的特殊形式,也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按照3%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北京日報
@開封人:厲害!減稅近兩千億 個稅改革開了個好頭
近日,國家**局長王軍在“部長通道”接受采訪時,就個稅改革透露了兩組數據。第一組數據是,去年10月1日到今年1月份,四個月共減稅近兩千億元,說明這次改革減**度大。第二組數據是,工薪階層減稅面是百分之百,8000萬人無需再繳個稅,反映個稅改革減稅面廣。
這一輪個稅改革有兩大亮點:一個是個稅起征點從之前的3500元/月上調至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另一個是推出個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此來看,前四個月改革共減稅近兩千億元,主要是個稅起征點上調后帶來的減稅效果。
據王軍介紹,工薪階層的減稅面是百分之百,其中8000萬人不用再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有6500萬人的減稅幅度在70%以上。這意味著此次個稅改革后,我國工薪階層的稅負將會大大減輕,這對于改善民生、拉動消費將會產生積極作用。
四個月減稅近兩千億元,是這一輪個稅改革的第一份“成績單”,為個稅改革開了個好頭。這說明有關方面嚴格落實了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也說明公眾尤其是工薪階層已經享受到實實在在的改革紅利。而且這一改革初見成效,給了有關方面和納稅人更多信心。
可以預計,第二份、第三份改革“成績單”或者全年“成績單”將會更靚麗,納稅人負擔將會進一步減輕。這是因為,專項附加扣除的效果還沒有真正顯現出來,隨著專項附加扣除措施持續推動,主動申報扣除的納稅人將會越來越多,全年交出的“成績單”將會更加令人期待。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有的項目是按每月定額標準扣除,如子女教育等;有的是按照每年定額標準扣除,如大病醫療。按月扣除的項目,由于申報、扣除存在滯后性,效果不會立即顯現。按年扣除的項目,次年才能申報、扣除,效果之后才能顯現。
這就是說,減稅近兩千億是個稅改革的初步效果,主要是起征點上調的結果。要想看到起征點上調、稅率變化、專項附加扣除等措施的完整減稅效果,要等到2020年。雖然完整的減稅“成績單”尚需要一定時間的等待,但廣大納稅人已經在程度不同地享受著個稅改革紅利。
相對來說,上調起征點**作比較簡單,在實踐中一般不會出問題,而專項附加扣除,由于在我國首次實施,再加上**作上相對復雜,顯然容易出現問題。要想讓這一惠民之舉不打折扣,不僅需要納稅人了解相關法規依法誠實申報,也需要各級稅務部門積極應對各種挑戰。
由于個稅關乎方方面面,今年“兩會”期間,一些代表委員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更多期待。如全國政協委員劉曉莊建議,增加0至3周歲子女撫養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以緩解“生得起,養不起”。人大代表厲莉建議,將喪失勞動能力配偶扶養費納入專項附加扣除。
上述建議,對于進一步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促進個稅公平具有積極意義,值得有關方面傾聽。當務之急是落實好目前現有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既是積累**作經驗,也讓納稅人先獲益。未來,個稅改革必然走向更合理,現在,我們先從減稅近兩千億元享受改革紅利吧!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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