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醫保報銷比例(福州醫保報銷比例2021本地寶)
前沿拓展:
福州醫保報銷比例
法律織分析:福州醫保報銷比例根據臉六些草課破清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標準,同一人湖計群在不同門診的報銷比例上也不同。 城鎮居民普通門診報銷50%,特殊病種門診報銷60%;城鎮職工普通門診報銷60%-65%,特殊病種門診報銷85%-90%。 福州市民購買醫保后,是享有部分醫療費用報銷的福利的。
法律依據:《中華****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幫束號設屋濟集換。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根據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財政局《關于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 和個人賬戶劃撥政策的通知》(榕醫保文〔2022〕10號)文件規定,福州市自今年3月份開始逐步調整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醫保卡劃入標準,同時大幅提高門診報銷水平。
1.醫保卡劃入標準如何調整?
本次福州市調整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的醫保卡劃入標準,可以說是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3月份到2023年底,第二階段從2024年1月開始,兩個階段的政策和標準都有所不同。
具體來說,從今年3月至2023年底,在職職工40周歲及以下按本人月繳費工資的2.4%劃入,41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按本人月繳費工資的2.75%劃入;退休人員按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5%劃入(無基本養老金按20元劃入)。
由于福州市在職職工醫保繳費基數都是從7月份開始調整的,今明兩年7月前后每個人的醫保繳費工資正常都是不一樣的,所以7月前后劃入的錢也會不一樣。比如在職職工繳費工資是最低檔的話,每月醫保卡劃入的錢,3月-6月40歲及以下就是3676*2.4%=88.22元,41歲以上是3676*2.75%=101.09元;7月到年底則分別是3992*2.4%=95.81元,3992*2.75%=109.78元。
而退休人員本人養老金標準全年不變,所以劃入的錢全年都是一樣的。比如你今年養老金調整后的養老金標準是3500元,那么今年每月醫保卡劃入的錢就是3500*3.5%=122.5元。
2024年1月起,在職職工的醫保卡調整按本人月繳費工資的2%劃入;退休人員則是按2024年福州市平均養老金的2.5%定額劃入。
應該說,2024年1月醫保卡劃入比例調整后,在職職工醫保卡劃入的錢正常都會有所減少的;而退休人員則會有增有減的。比如明年退休人員退休金在2000元以下的,醫保卡劃入的錢全部在70元以下,但2024年1月后每月應該可以劃入75元以上了,比今年和明年均有所增加的;但2000元以上的退休人員醫保卡劃入的錢,可能絕大部分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減少。
2.普通門診報銷政策如何調整?能多報多少?少付多少錢?
⑴通過下調起付線和上調報銷上限,增加普通門診報銷金額
從今年3月開始,福州市將普通門診費用從之前的1500元下調到800元,大幅減少700元,降幅近一半。同時又大幅提高普通門診報銷最高限額,從之前的1萬元上調到2萬元,這樣下來就可以多報1萬元了,漲幅100%。
⑵通過提高報銷比例,減少普通門診自費負擔
將定點醫院的普通門診報銷比例提高10-15個百分點。其中在職職工從之前的60%提高到75%、退休人員從之前的70%提高到80%。
新增鼓勵到基層看病的政策。凡是在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不僅可以多報10%,而且國家基本藥品目錄里的藥品費可以直接報銷,沒有起付線。具體來說,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街道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和醫務室等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在職職工按85%、退休人員按90%報銷。
可以說,福州市門診報銷比例的提高,大大減少了門診自費負擔!
提高比例前,如果想報銷2萬元,其門診費在職職工要達到34833元、退休人員要達到30071元才行,這樣的話,在職職工就需要自費14833元、退休人員需要自費10071元。而提高比例后,同樣報銷2萬元,在定點醫院門診的,在職職工只要自費7466元、退休人員自費5800元;在基層醫療機構門診的,在職職工只要自費3529元、退休人員自費2222元。
相當于門診報銷比例提高后,一個人一年內定點醫院在職職工最多可以減少門診自費部分7367元,減幅50%;退休人員減少4271元,減幅42%。基層醫療機構在職職工最多可以減少11304元,減幅76%;退休人員減少7849元,減幅78%。
拓展知識:
福州醫保報銷比例
福建省的醫保報銷比例:職工醫保可報銷的比例為75%,新農合最低是70%。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范圍內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各統籌區原則上按當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和25%,分別確定年度起付線和封頂線。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統一提高至7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統一提高至80%,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的再提高10個百分點。
以福州市為例,職工醫保門診起付線由原來的1500元降低為800元,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由原來的60%提高到75%(基層醫療機構8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由原來的70%提高到80%(基層醫療機構90%),封頂線由原來的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
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種類全省統一調整設定為29個。門診特殊病種參照住院管理,起付線原則上按當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左右確定,封頂線與住院合并計算(高血壓、糖尿病病種單列,限額均為60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原則上參照職工醫保住院待遇設定。
值得一提的是,參保人在醫保定點基層公立醫療機構使用已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的基本藥物,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病種都不設起付線,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不計入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病種起付線累計)。
報銷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提交材料地點: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
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請:
1、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
4、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
5、但補正材料后,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三、申請完成: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并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予以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從業人員的基本醫療,合理利用醫療資源,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城鎮下列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本條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一)企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
(三)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無軍籍的從業人員。
上述單位的退休人員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建立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個人醫療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與基本醫療統籌基金(以下簡稱統籌基金)支付相結合的制度。
個人帳戶的所有權屬于個人。統籌基金的所有權屬于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人員。
第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雙方共同負擔。
第五條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縣、自治縣為統籌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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