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稅點怎么計算公式(稅點3個點怎么計算)
前沿拓展:
3個稅點怎么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臉國否察煙多養(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萬元音做補及,“三險一金”專對就塊錯管四族漢收項扣除為2000元,每月租金4月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兒園啊乎懷,同時父母已經6問畫易化居高請三切0多歲。
起征點為35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345元個稅;
起征點為50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10000-5000-2000)×3%=90元個稅。
根據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液除、贍養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攤扣除額),所以,個稅=(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擴展資料:
減免政策
爭府和征和沒省僅公眾對“起征點”存在誤解。正確資營停也很裂便光的說法應該是“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起征點”與“免征額”有著嚴格的區別:
所謂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汽征稅數額開始征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征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征稅,而不是僅減帶鮮未積對其超過起征點的部分征稅。
所謂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準從征稅對象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額。免征額部分不征稅,只會異范判促清景得紹對超過免征額部分征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
文 | 余姐
全文共1734字,閱讀時長約3分鐘
看到有人問:工資3000能不能申請退稅?
下面有很多嘲諷,覺得這人大概是想錢想瘋了。
但真的只是這樣嗎?只是恐怕那些第一反應就是月薪3000怎么可能會有退稅的人,并沒有了解關于個稅相關問題的全部。
月薪3000能不能申請退稅,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但首先咱們需要了解一個前提:
那就是,只有提前交了稅,才會有退稅,否則,沒有“繳”也就沒有“退”這一說。
可能有人會說:個稅起征點不是5000嗎,月薪3000的工資壓根就不會被扣稅啊?
要理解這一點,恐怕我們還得先來一起了解一下關于個稅的科普知識。
01
個人的哪些收入,需要繳納個稅
根據國家2018年8月31日修訂的《中華****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共計4項收入,有一個名字,叫綜合所得,綜合所得按照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我們平時說的月薪3000,僅僅只是一個人的工資收入。
計算月度工資時,個稅的起征點是5000,月薪3000不會被扣稅,也就不存在申請退稅的問題了,但如果除了工資,還有其它3項相關收入,情況就會復雜一些。
02?
個稅退稅,到底是怎么回事
前面我們說了,**上班的員工,一般按月發放工資,每月核算發放工資時,扣除個稅免征額、專項扣除及專項附加扣除后,如果仍然需要扣除個稅,就直接由公司代扣代繳;
如果計算出來應納稅金額為0,就不需要代扣代繳,但會在稅務系統里進行個稅零申報。
但一般來說,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則都是另外的單位發放的,而且每一個單位發放每一筆相關費用時,都要單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職場人有可能在一個納稅年度里,在不同的公司上班,后面一家單位就不知道前一家公司個稅扣繳相關情形,按照稅務相關要求,也是從頭算起。
舉個例子,假如一名員工9月份在一家新公司入職,這家公司在核算這名員工9月份工資個稅時,會按照這一年該名員工總計的年度工資收入就只有9月份的工資這么多來算個稅,很顯然跟事實是不符的。
另一方面,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都只能是每一筆發放時按照對應的規則計稅,如此以來,一個納稅年度實際被預扣預繳的個稅,跟應該繳納的個稅金額,極有可能不一致。
這也是為什么在每個納稅年度結束的時候,需要進行一次統一的計算,用專業術語來說,就叫匯算清繳。
因為所有單位都需要及時在稅務系統為員工申報個人所得稅,這樣,每一個人的所有收入情況、已經預繳的個稅情況,數據都全部在稅務部門。
到每個納稅年度的次年3月份至6月份,在稅務系統的“個人所得稅”官方APP上,我們就可以查詢到自己的數據,并且系統可以自動計算出我們是應該申請退稅還是需要補稅,具體金額是多少。
如果預扣預繳的總金額比應該要繳納的個稅多,那就可以退稅;如果預扣預繳的總金額比應該要繳納的個稅少,就需要補稅。
03
關于個稅,還有一個特殊情況也需了解
工資、薪金所得是綜合所得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絕大多數職場人唯一的綜合所得來源。
但我們前面只說到了每月的工資。
實際上,職場人的薪酬結構里,往往還有一塊兒比較重要的內容,那就是年終獎。
年終獎在稅務上,也有一個專業術語,叫全年一次性獎金。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2005年有一個文件,規定了年終獎可以享受單獨計稅的優惠政策,這個優惠政策截止到2023年年底,都會繼續執行。
根據新稅法,所謂的優惠政策,就是指個人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可以單獨計稅,不算入年度綜合所得。
?舉個例子,假如一個人的月薪是3000,年終獎10萬(現實不太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只是舉例方便說明),如果按照個稅優惠政策,在2023年年度前,年終獎10萬按照優惠的年終獎稅率計算(稅額較少),3000*12=36000的工資收入因還達不到綜合所得的起征點,個稅為0;
但如果個稅優惠政策取消的話,在進行年度個稅清繳匯算時,年終獎的10萬,就要跟每月的月薪加在一起,計入年度綜合所得來計算個稅,這樣的話,年度工資、薪金所得為136000,個稅金額可能就會比有年終獎的個稅優惠時高。
我是余姐,10多年上市公司HR,專注分享求職面試、職業發展實用干貨。關注@游刃職場有余姐,一起成長為更具選擇權的職場人。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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