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產假延長149天(江蘇省產假延長149天工資)
前沿拓展:
江蘇省產假延長149天
江蘇產假由原本的128天延長到了149天,男方的護理假為15天。
【相關規定】
江蘇省規定的產假一般是在98天。如果難產的話,可以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可以增加產假15天。如果懷孕未滿四個月**,可以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可以享受42天產假。
【個人建議】
在生活中,你如果需要休產假的話,一定要提前到當地有關部門進行咨詢,這樣才可以不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法定的節假日是可以繼續進行休假的,如果春秋元旦之類的假日也可以進行補休,但是正常的雙休日是不能補休的,在進行休假之前你一定要合理安排自己的時間,避免產生其他問題。
【法律依據】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近日,江蘇印發《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嚴格落實產假、護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婦女休假合法權益。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來源: 揚子晚報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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