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速算表(個稅速算表格)
前沿拓展:
個稅速算表
一、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1、獎金包含個人所得稅的:
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案例一:某企業員工小王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除以12個月后的商數為2000元(24000÷12),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元,應納稅額=24000×10%-25=2375元。
2、獎金不包含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國家**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十四條的規定,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換算為含稅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方法為:
(一)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數A)÷(1一適用稅率A);
(三)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四)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一速算扣除數B。
案例二:某企業員工小王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首先,將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換算成含稅獎金,即以24000元除以12個月后的2000元為商數,查得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5,換算成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為(24000-25)÷(1-10%)=26638.89元。其次,確定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即將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后的2219.91元(26638.89÷12)為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5%,速算扣除數為125元。第三,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26638.89×15%-125=3870.83元。
二、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適用公式如下:
1、獎金包含個人所得稅的:
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案例三:某企業員工小王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當月工資薪金收入為1200元。第一,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即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除以12個月后的1967.67元{[24000-(1600-1200)]÷12}為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元。第二,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24000-(1600-1200)]×10%-25=2335元。
2、獎金不包含個人所得稅的:
(一)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數A)÷(1一適用稅率A);
(三)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四)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一速算扣除數B。
案例四:某企業員工小王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當月工資薪金收入為1200元。第一,將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換算成含稅獎金,即以24000元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再除以12個月后的1967.67元{[24000-(1600-1200)]÷12}為商數,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5,換算成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為(24000-25)÷(1-10%)=26638.89元。第二,確定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即將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后的2219.91元(26638.89÷12)為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5%,速算扣除數為125元。第三,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26638.89×15%-125=3870.83元。
以公司發的獎金為例給你說了下,如果是中**了,計算方法和這里邊的例子是一樣計算稅金的,注意:例子當中涉及到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是和相對應的獎金數有關聯的,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你可以找本有關個人所得稅的書看看,里邊都有這個速算表的。
2018年11月報2018年10月的個稅,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2018年10月申報2018年9月的個稅,還是適用3500元舊的費用標準和舊的稅率表。
《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的決定》(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本決定第十六條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依照本決定第十七條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經營所得適用)計算繳納稅款。
《全國人大修改**發布會》摘要:10月1日以后,發放工資的時候,各企業單位財務人員在扣繳個稅時一定要記住,別忘了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這樣可以讓我們的員工們享受到改革的紅利。
實務理解: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稅率表計算納稅,不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并起來計算納稅,并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關于2018年10月-12月工資的計算,是指稅款所屬期是10月-12月,注意不是納稅申報時間點,說的再通俗一點:就是2018年11月報2018年10月的個稅,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2018年10月申報2018年9月的個稅,還是適用3500元舊的費用標準和就的稅率表。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應納稅所得額 = 稅前工資收入金額 - 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 -費用減除額
2.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例】張三在2018年10月份稅前工資12000元,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
(1)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起征點(5000元)
=12000-1100-5000=5900元
找稅率及速算扣除數:參照上面的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則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10。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5900*10%-210=380元
(2)如按照適用3500元舊的費用標準和舊的稅率表
張三在2018年10月份稅前工資12000元,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起征點(3500元)
=12000-1100-3500=7400元
找稅率及速算扣除數:參照上面的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則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555。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7400*20%-555=925元
新個稅和新社保同一天實行,錢袋子里的錢到底變多還是變少?
看到這里,相信很多人已經暈了,個稅讓到手的工資變多了,但是新社保又讓到手工資又變少了…那么綜合算下來,到底是變多還是變少?
9月1日,一張有關個稅調整后的“收入表”開始在微博、朋友圈瘋傳,稱“起征點”上調后社保繳費也會變相多扣,許多人將來拿到手的工資還不如調整前多。
很多人不明白的是,為什么個稅免征額降了之后,為什么到手的工資還變少了?質疑社保為什么不按照固定的基數,這屬于變相多扣錢嗎?
隨后,社保專家出面辟謠:網上流傳的計算方法是錯誤的!社保一直按照工資總額這個繳費基數扣除,不存在也不會變相多扣。
所以,社保劃歸稅務部門之后,從長遠來看,對個人來說是有利的。網傳的關于個稅與社保,左手出右手進,降低了自己拿到手的工資的說法自然也是錯的!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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