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個稅計算(2020個稅計算題**及解析)
前沿拓展:
2020個稅計算
其實,我們常說的勞務費通常是指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有所不同。
在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會涉及到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
51個稅表示,如果僅取得勞務報酬無工資薪金所得,那么在匯算清繳時大概率是可以退稅的。
情形一:僅取得勞務報酬無工資薪金所得
【案例】小張2020年只有勞務報酬收入,每月從某公司取得勞務報酬收入6000元。
1. 預扣預繳
適用20%的預扣率后預繳個稅960元,全年預繳:6000×(1-20%)×20%×12=11520元。
2. 年度匯算
全年取得勞務報酬72000元,減除6萬元費用(假設無其他扣除)后,適用3%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6000×12-60000)×3%=360元。
因此,在2020年度匯算清繳時期,小張可申請退稅11520-360=11160元。
情形二:既有工資薪金所得,又取得勞務報酬
【案例】小王2020年取得工資收入4萬元,勞務報酬1萬元,稿酬0.5萬元,特許權使用費0.5萬元。
1. 預扣預繳
全年個人繳付“三險一金”6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150元。
2. 年度匯算
小王年收入額為:4+1×(1-20%)+0.5×(1-20%)×70%+0.5×(1-20%)=5.48萬元
由于小王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在2020年度匯算清繳時,預繳的15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51個稅管家提醒,如有多項收入來源,在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時涉及內容會較為復雜,建議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推薦使用“個稅精靈”計算器進行勞務報酬等綜合所得的測算。
2020年就要結束了,2021年就要開始了,過年也即將到來了,這個時候,年終獎也是大家廣泛討論的話題,一般年底的時候,也是各個單位派發年終獎的時候。雖然我們常常眼紅別人的年終獎,但是如果你也有年終獎,而且金額還比較大的話,不妨想一想,自己的年終獎到底要繳多少個稅?最后真正到手的又有多少錢?
我們經常見的一種情況是,明明你的年終獎比別人的還多,但是你扣除個稅后,到手的錢比別人的還少。
根據國家**去年底發布的《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延長了3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其間的年終獎可單獨計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計稅。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以便于享受減稅紅利。
對于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
而對于中高收入者而言,因其本身適用的稅率檔較高,一旦將獎金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則不是適用同等高稅率檔,就是跨入下一級更高稅率檔。扣稅較高不合適。這時就可以采用單獨計稅方式。將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發放年終獎要注意哪些“坑”?
對于絕大多數每月應納稅所得額便已達到或超過5000元的工薪收入群體而言,年末再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那么可以選擇年終獎單獨計算納稅額,是更合理的一種方式。
但值得關注的是,由于年終獎繳納個稅存在“稅率跳檔”的多個臨界點,一旦超過這些臨界點,會造成稅額大大增加的情況,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年終獎多發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現象。#重慶#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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