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按照累計收入計算的嗎(個人所得稅累計計稅依據)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稅是按照累計收入計算的
一、正面回答
1、先算要攻握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工資-個人代扣社保、公積金-6項專項扣除-其他免稅收入-5000(起征額);
2、計算衣田斷筆本年累計應繳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大于0時,根據最新苗施層員累進稅率表進項計算個稅;
3、計算當月應繳個稅=當月累計應繳個稅-上月累計應繳個稅。
二、分析詳情
個稅改革后,個稅的計算核心詞是累計,特征是收付實現制。特點是先少繳,后多繳,年終再清繳。
三、個人所得稅是累計計算的嗎
是的,個人所得稅是累計計算的。2019年起實施的新個稅法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綜合按年計征個稅。
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法OR按次預扣法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包括四項:
綜合所得
這四項所得的支付方,負有法定扣繳義務,在日常支付時要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預扣預繳
第一種: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
預扣預繳的公式如下圖:
計算公式1
計算公式2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案例1
2022年4月紅河公司在支付工資時,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10000-5000-1500-2000-500=1000元。
2021年4月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1000×3%=30元
第二種情況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該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傭金收入時,按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預扣預繳計算公式如圖:
計算公式3
案例2
2022年4月保險公司在支付勞務報酬時,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10000-5000-500=4500元。
2022年4月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4500×3%=135元。
第三種情況
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預扣預繳計算公式如圖:
案例3
2022年4月紅河公司在支付勞務報酬時,應預扣預繳個稅=[10000×(1-20%)-5000]×3%=90元
第四種情形
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預扣時的公式,和第一種情形的公式相同,但累計減除費用的含義不相同。
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案例4
2022年4月紅河公司在支付工資時,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10000-5000×8-1500-2000-500=-34000元。
2022年4月無需預扣預繳個稅。
通過上面四個案例可以看出:
通過上面四個案例可以看出
拓展知識:
個人所得稅是按照累計收入計算的
一、正面回答
1、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工資-個人代扣社保、公積金-6項專項扣除-其他免稅收入-5000(起征額);
2、計算本年累計應繳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大于0時,根據最新累進稅率表進項計算個稅;
3、計算當月應繳個稅=當月累計應繳個稅-上月累計應繳個稅。
二、分析詳情
個稅改革后,個稅的計算核心詞是累計,特征是收付實現制。特點是先少繳,后多繳,年終再清繳。
三、個人所得稅是累計計算的嗎
是的,個人所得稅是累計計算的。2019年起實施的新個稅法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綜合按年計征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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