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計算表(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前沿拓展:
我們作為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稅款可不少。不過,由于我們雖然是實際的稅負承擔者,但并不需要我們直接把稅款上交國家。
所以,我們自己都可能不知道自己實際繳納了多少稅款。
當然,我們唯一對于“稅”有實際感受就是個稅了。個稅不僅可以影響我們的“錢袋子”,更能直接影響我們的生活質量呀!
個稅計算方法實例
應納個稅=(年度綜合所得-60000-專項扣除-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需要納稅
虎虎的年收入是375000,一年專項扣除是64000,專項附加扣除是29000。
虎虎年度應納個稅=(375000-60000-64000-29000)*20%-16920=222000*20%-16920=27480。
由于虎虎沒有其他的收入項目,就會導致他預繳的個稅等于實際需要繳納的個稅。在這樣的情況下,虎虎其實也不需要進行個稅的年度匯繳清算了。
2、不需納稅
虎虎的年收入是55000。應納個稅=(55000-60000)=-5000。無需納稅。
當然這里的收入比較低,就連60000基本扣除都沒有超過,自然達不到繳納個稅的情況。
其實,一般的情況下,納稅人的實際收入如果超不過基本扣除、專項扣除以及專項附加扣除三者之和,就不需要繳納個稅。
我們可以使用上面需要納稅的數據計算以下,你就會明白了。
可以扣除的總金額=60000+64000+29000=153000。也就是說,虎虎的工資收入低于153000時,就不需要繳納個稅。當然,由于虎虎的實際工資高,所以專項扣除的金額會高一些。
但是,對于一般的人來說,年收入在120000以下的時候,基本都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當然,這個標準還是不低了!
納稅人在有多種收入的情況下,如何計算個稅?
虎虎在上面的例子里面,都是假設大家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并且沒有其他項目的收入。但是,我們要明白在《個人所得稅法》當中,明確規定了需要繳納個稅的收入類型有9種。我們獲得多種收入的情況,也是越來越多。
在9種收入類型中,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繳清算的有4種(即:稿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四種的計算方式,就是虎虎舉例子的計算方式。
而其他5種收入是不參與年度匯繳清算的。具體計算方面都有自己的特點,實際計算方法如下:
1、經營所得
個稅的經營所得和企業所得稅類似,需要單獨進行計算。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既有綜合所得還有經營所得的時候,經營所得不能扣除基本費用。如果沒有綜合所得,不僅可以扣除60000的基本費用,也能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合法扣除。
2、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在計算稅款時不能扣除任何費用,稅率為20%。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在實際發生時,直接由支付方代扣代繳即可。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按次計算,不用匯繳清算) x20%。
3、財產租賃所得
個人財產租賃所得的稅率是20%,但是應納稅所得稅的計算方式需要分為兩種情況:
(1)收入≤4000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小于等于800)-800。
準予扣除項目主要是一些稅費;修繕費用可以分配到各個月,但是每個月的扣除額不能超過800。如果是6500,就需要分9個月進行扣除;800屬于固定扣除項目,和修繕費用沒有關系。
(2)收入>4000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小于等于800)] x(1-20%)。
這個計算公式和上一個的差別就是,扣除費用從800,變成了20%。
4、財產轉讓所得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算公式還是很簡單的,唯一的難點就是財產原值以及合理費用的確認。
5、偶然所得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20%。
偶然所得不需要扣除任何費用,同時需要每次獲得收入時,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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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計算表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它所得。
工資薪金,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3%至45%)計繳個人所得稅。
三費一金是指社保費、醫保費、養老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2012個稅計算公式
10月-12月工資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及速算扣除數
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1不超過3000元的3%0
2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
3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
4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2660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4410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160
7超過80000元的部分45%15160
注:①表中所列含稅級距、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②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例:王某當月取得工資收入9400元,當月個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共計1000元,費用扣除額為5000元,則當月應納稅所得額=9400-1000-5000=34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3400*20%-555=125元。
法律依據: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匯算清繳。
?適用稅率: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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