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大家好,今天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以及申報個稅怎么申報的相關問題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謝謝大家了哈,下面我們開始吧!
個稅系統里的所得期是指什么
1、”所得期間”:填寫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即收入發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屬期間(起)”、”收入所屬期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釋為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出勞動的期間;對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的時間,對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是指納稅人為取得的該項所得而提供使用權的期間;財產轉讓所得是指納稅人轉讓財產的時間;偶然所得是指納稅人得獎、中獎、中彩的時間;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用以計息的持股或持債時間,或者是被股東用以進行分配的稅后利潤的所屬時間.?
3、”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同時,納稅人因此產生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時期”是同一時間段.
選擇正確的【所得期間】進入【申報數據錄入】模塊,選擇”替換”圖標,選擇【選擇要替換的列】中分別選擇【收入所屬期間(起)】和【收入所屬期間(止)】,將它們改為當月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即可.所得期、所屬期等概念的區別:1、”所得期間”:指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也就是納稅人實際取得應稅收入的時間.2、”所屬時間(起)”、”所屬時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又稱為”收入所屬期”.
個稅系統里的所得期是指什么?”所得期間”:填寫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即收入發放的月份.個人所得稅報稅系統,我們每一個都會用到,所以每一個名詞我們都應該清楚,不是嗎?小編希望大家可以順利報稅,大家一定要認真學習哦.
個人所得稅申報期限
1、個人所得稅是必須每月申報。達不到起征點的也要申報。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居民個人從**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非居民個人在**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戶籍的,應當在注銷**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2、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期限具體情況如下:
3、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4、⑵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5、⑶納稅人年終一次性取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在1個納稅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內申報預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
6、⑷從**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境內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7、⑸除以上規定的情形外,納稅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稅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8、⑹納稅人不能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需要延期的,按照《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和《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9、⑴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10、⑵扣繳義務人違反上述規定不報送或者報送虛假納稅資料的,一經查實,其未在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中反映的向個人支付的款項,在計算扣繳義務人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作為成本費用扣除。
11、⑷扣繳義務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經縣級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申報。
12、二、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作規范
13、**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的關鍵問題,是能否全面、真實地反映納稅義務人的應稅所得。由于個人收入結算與支付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會給**申報帶來一定的困難和風險。為確保辦稅質量,在界定納稅義務人性質的前提下,注冊稅務師應嚴格按規范程序**作。
14、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應負有無限納稅義務。本節主要介紹我國境內的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中的中方和外籍人員工薪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申報的**作規范,除此之外的所得項目因很少涉及**,故不作專門闡述。
15、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但有從**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只負有限納稅義務。對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來源于**境內的工薪所得,根據在境內實際居住的時間、支付方式和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來確定是
16、綜上所述,關于個人所得稅申報時間的規定還是比較詳細的,如果是本人親自進行申報,我們一般是按照所從事的行業以及年收入的情況來進行區分。另外,對于他人進行**申報的情況,一般是需要按照月進行繳納,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17、《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有**公民身份號碼的,以**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請問個人所得稅申報中的稅款所屬期是什么意思
1、如一個單位2月份發放1月工資,2月申報稅款時,稅款所屬期是1月,不是2月,因為2月申報一月的個稅;2月的個稅在3月申報
2、稅款所屬期可以理解為個人收到該筆款項從而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
3、這筆工資實際發放的是1月份的工資,稅款所屬期顯示為2月,這是稅務上的收付實現制原則決定的。如果企業拖欠工資,2月發放去年11月份的工資,稅務上也是按照2月份收入計算
個人所得稅稅款所屬期是什么如何填寫
我們在填寫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時,會涉及到所屬期一欄項需要納稅人填寫的,很多人不知道該怎么填,對此,深空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中的所屬期是指該業務發生的日期,而所得期就是實際取得該收入的時期,比如某年的4月份的工資企業是在5月份發放的,那么4月1日至4月30日就是該申報的所屬期,而該年的5月份則是所得期。
個人所得稅中稅款所屬期填寫方法:7月工資收入,在8月申報,稅款所屬期應該是7月。
1、“所得期間”:指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也就是納稅人實際取得應稅收
2、“所屬時間(起)”、“所屬時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又稱為
“收入所屬期”。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等可以通俗解釋為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
3、“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
得的同時,納稅人因此產生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
公眾對“起征點”存在誤解。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起征點”與“免征額”有著嚴格的區別:
所謂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征稅數額開始征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征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征稅,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征點的部分征稅。
所謂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準從征稅對象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額。免征額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免征額部分征稅。
二者的區別是:假設數字為2000元,你當月工資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額,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錢繳稅,如果是起征點,則是不夠2000元的不用交稅,超出2000元的全額繳稅,即以2001元為基數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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