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全文(下載勞動法全文)
前沿拓展:
勞動法全文
新勞動法是沒有這樣的規定,隨時都可以轉正,在轉正前工資不低于當地同崗工資的80%,或者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點擊右上角【關注】職言片語號
?全文約1328字 | 建議閱讀時長2分鐘左右
2018年以來,多省紛紛宣布上調了最低工資。作為勞動者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又有哪些法律條文對最低工資作出了明文規定來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呢????
一、用人單位沒有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辦?
首先,建議先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有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罰方式一般有以下3種情況:
1、責令限期補發 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補發,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欠付數額的工資。
2、責令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支付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向職工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按照以下標準:一是欠付數額不足最低工資標準 25%的,支付欠付數額20%的賠償金;二是欠付數額為最低工資標準25%以上,不足50%的,支付欠付數額50%的賠償金;三是欠付數額為最低工資標準50%以上的,支付欠付數額100%的賠償金。
3、罰款 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的期限內仍不補發欠付職工的工資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節,按照每欠一人次,處以欠付數額2~5倍的罰款。
三、《勞動合同法》與最低工資規定相關條文
1、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3、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三、《勞動法》與最低工資規定相關條文
1、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抱國務院備案。
2、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3、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PS: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分享!???
更多勞動**解決辦法請戳:關注【【職言片語】在【問答】板塊查看。
職場法律**、實用技能,掰開了揉碎了講給你聽,歡迎點擊右上角“關注”【職言片語】號,我們一起解決職場中那些讓人頭痛的**,一起加速成長,成為一名優秀的職場精英。如果你喜歡我的回答,不妨點贊、轉發、收藏備用。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1119498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