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稿酬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前沿拓展:
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勞務報酬屬于綜合所得。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問題內容:1.A單位工作人員在B期刊出版單位常年**從事編輯專業工作的,其在B期刊出版單位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個人收入,B期刊出版單位是否按工資薪金所得申報扣繳個人所得稅?還是作為稿酬所得申報代扣代繳?
2.A單位工作人員在B期刊出版單位兼任法定代表人、常務理事、理事等管理職務(但不從事編輯專業工作),在任職期間其在B期刊出版單位的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個人收入,B期刊出版單位是否按工資薪金所得申報扣繳個人所得稅?還是作為稿酬所得申報代扣代繳?
答復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答復時間:2022-04-29
答復內容:您好!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六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根據《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46號)第三條規定,關于報刊、雜志、出版等單位的職員在本單位的刊物上發表作品、出版圖書取得所得征稅的問題
(一)任職、受雇于報刊、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出版社的專業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建議結合實際情況,參考上述規定。
感謝您的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系內蒙古稅務12366或主管稅務機關。
拓展知識:
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居民個人預扣預繳公式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不超過4000元)- 800元)*70%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超過4000元)×(1 – 20%))*70%
應預扣預繳稅額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稿酬所得 ≤ 800元
個稅=0元
800元 < 稿酬所得 ≤ 4000元
公式
個稅=(收入-800)×70%×20%
栗子
(3600元)
個稅=(3600-800)×70%×20%=392元
稅后=3600-392=3208元
稿酬所得 >4000元
公式 個稅=收入×(1-20%)×70%×20%
栗子
(15000元)
個稅=15000×(1-20%)×70%×20%=1680元
稅后=15000-1680=13320元
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基本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即14%
應納稅額的計算
(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申報的納稅資料,稅務機關應嚴格審查核實。對《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和《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沒有按每一個人逐欄逐項填寫的,或者填寫內容不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要求扣繳義務人重新填報。已實行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將《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填寫實際繳納了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的情況;《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填寫支付了應稅收入,但未達到納稅標準的納稅人的情況。
申訴已通過。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1119497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