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所得稅法所稱牲畜的飼養包括哪些項目
1、所得稅法所稱牲畜的飼養包括哪些項目? 租金收入的確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
所得稅法所稱牲畜的飼養包括哪些項目?
租金收入的確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為在我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采取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的非居民企業,也按本規定執行。
債務重組收入的確認
債務重組,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書面協議或者**裁定書,就其債務人的債務作出讓步的事項。因此,企業發生債務重組,應在債務重組合同或協議生效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資本公積,稅法規定該類收益作為當期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的確認
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
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此外,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權成本的確定方法為: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所得稅法所稱牲畜的飼養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中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立法起草小組編寫的《中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在具體細化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農、林、牧、漁業項目時,主要依據的是《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的規定。
立法起草者在對享受免稅優惠的農、林、牧、漁業項目的具體范圍中的第四項牲畜、家禽的飼養部分是這樣解釋的:牲畜的飼養包括豬、牛、羊、馬、驢、騾、駱駝等主要牲畜,也包括在飼養牲畜的同一牧場進行的鮮奶、奶酪等乳品的加工,在農(牧)場或農戶家庭中對牲畜副產品的簡單加工,如毛、皮、鬃等的簡單加工。家禽的飼養包括雞、鴨、鵝、駝鳥、鵪鶉等禽類的孵化和飼養,但是不包括鳥類的飼養和其它珍禽如山雞、孔雀等的飼養。同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還明確規定,沒有列明的項目,以及國家禁止和限制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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