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綜合素質評價平臺系統登錄入口(廣東省綜合素質評價平臺系統登錄密碼)
前沿拓展:
廣東省綜合素質評價平臺系統登錄
30分鐘之后恢復
1.登錄后,請及時綁定手機或郵箱,以便后期可自助找回密碼。
2.密碼連續錯誤輸入6次后,賬號會被鎖定30分鐘(也可由賬號所屬管理員解鎖,其中學生和家長賬號由班主任解鎖)。
3.根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平臺密碼有效期為六個月,期滿后,密碼將過期無法使用,請于密碼過期前修改,或在密碼過期后根據系統導引進行密碼修改。
4.未綁定郵箱或手機的用戶,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密碼重置:
a)學生和家長賬號,可將賬號反饋給學生的班主任,由班主任進行密碼重置。
b)教師賬號,可將賬號直接反饋給學校管理員,由學校管理員進行密碼重置。
c)地市、區縣系統管理員賬號,擁有重置本級業務管理人員、下級系統管理員和所轄學校系統管理員賬號的權限。
5.2020-2021學年下學期綜評歸檔,暫定為統一開學2周后截止,具體時間待定。
日前,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報名準備工作的通知”,11月30日前完成學籍信息的核查、更正,學校須于12月5日至12月16日,完成本校應屆畢業生的身份證信息采集工作。
廣州市招考辦強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說學生放棄中考、中途退學、提前“分流”或轉校。
核驗學籍信息
通知顯示,各初中畢業學校須于即日起通過“廣州市教育綜合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籍系統”)打印本校應屆畢業生學籍信息表,交由學生和家長逐項核對并確認,包括基本信息、家庭關系、是否具有廣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學籍以及學籍異動情況等。
特別是學籍系統中監護人的姓名、證件號碼、家庭關系等信息須與持有的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出生證等材料一致。學生或監護人是港澳臺居民的,須及時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并在學籍系統中更新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證件號。
信息有誤的學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到學籍學校進行更正。各學校同時要對本校應屆畢業生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學籍且在本校就讀到畢業的情況進行核實,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學籍信息的核查、更正工作。
采集身份信息
廣州市中考考生須憑有效證件辦理報名手續。各學校要督促尚未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已變更身份證信息但未換領新證、身份證有效期即將過期的學生盡快到**部門辦理或換領身份證;并告知需要申請隨遷子女資格、政策性照顧學生資格、加分或優先錄取資格的學生,還須提供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一并采集身份信息。
各學校須于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完成本校應屆畢業生的身份證信息采集工作。學校按班級收集學生的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對需要申請隨遷子女資格、政策性照顧學生資格、加分或優先錄取資格的學生,一并收集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在“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中考服務平臺”)進行采集(具體**作指引詳見登錄中考服務平臺后的“使用說明”欄目),采集完成后須及時將證件發還學生。
讀卡器目前僅支持采集**部門制發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學生信息采集完畢后,方可進行照片采集。
中考服務平臺將根據考生戶籍、學籍數據以及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有關政策,對考生可報考范圍進行自動設定。
如考生身份證讀取的戶籍信息與其申報的戶籍信息不一致,則以招考辦通過市**局戶政部門核準的戶籍信息為準。考生身份證戶籍信息如發生變更,須重新辦理身份證,并在中考正式報名前重新采集身份證信息。
準備報考名額分配計劃的非本市戶籍初中應屆畢業生,戶籍遷入廣州市或政策性照顧學生資格申報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4月30日,相關考生須盡早辦理遷戶手續或準備政策性照顧學生資格材料。
具有廣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學籍的非本市戶籍初中應屆畢業生,如要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須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處于居住登記階段、未領取到電子或實體《廣東省居住證》的不符合要求),相關考生的監護人須盡早辦理或及時續期《廣東省居住證》,確保《廣東省居住證》在2023年4月30日仍有效。
如學生的監護人身份信息與學籍系統登記的監護人信息匹配未通過,或不能通過讀卡器采集到監護人身份信息,學校可在中考服務平臺上傳學生的監護人身份證件、親子關系材料(如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或監護人變更的**判決書等)進行逐級審核。
各學校在身份證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通過中考服務平臺的“資料打印”欄目打印本校學生“2023年廣州市初中畢業生學籍信息核對表”,逐一發放給學生核對,核對完成后以班級為單位打印“學籍信息公示表”,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學校完成公示。
不得勸說學生放棄中考
廣州市招考辦強調,各區、各學校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依法落實和保障每一名初三學生參加中考權利,不得干擾、限制學生報名;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說學生放棄中考、中途退學、提前“分流”或轉校。
廣州市中考實行“根據考生志愿,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考試招生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統一填報志愿、統一錄取、統一注冊學籍。
未參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中、中職三二分段及省級以上重點特色專業計劃和中職學校的統一投檔錄取。
各區招考辦要認真組織本區初中畢業學校做好各項中考報名準備工作,設立申訴舉報電話,受理招考問題申訴舉報。各學校要將工作要求通知到全體畢業生,加強中考相關政策宣傳解讀和學生誠信教育,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發生,為2023年廣州市中考報名工作嚴格規范進行奠定良好基礎。
綜合 | 羊城晚報、金羊網、羊城派
文字 |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蔣雋
圖片 | 羊城晚報資料圖
來源: 羊城晚報
拓展知識:
廣東省綜合素質評價平臺系統登錄
廣東高中學生綜素質評價平臺登錄: https://gl.gdedu.gov.cn/gdeducms/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中學生
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辦法(修訂)
為全面貫徹和**的**精神,深入學習*在全國教育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關于全面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教基二〔2014〕4號)、《**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適應育人方式改革和**綜合改革新形勢新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辦法(修訂)》,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一、目的意義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主要任務是整體反映普通高中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發展情況,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為學生畢業和升學提供重要參考。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有利于促進學校和教師把握學生成長規律,確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發展觀和評價觀,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有利于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校科學選才提供重要參考;有利于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評價自我、規劃人生,積極主動地多樣化健康發展;有利于社會和家庭形成正確的育人觀,為基礎教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方向性和指導性。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引導學生踐行,熱愛祖國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培養學生樹立遠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重視學生的主體地位。把握和尊重學生個性特點和成長需要,關注成長過程,激發每個學生的潛能優勢,加強學生的自我評價,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發展自我,鼓勵學生不斷進步。
(二)堅持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關注學生健康、多樣發展,既重視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全面發展,也反映學生個體的主要特點和突出表現;不僅面向全體學生,還要為每一個學生提出有針對性、適合其發展的具體建議,促進人人成才。
(三)堅持真實客觀和公正有效。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評價,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客觀真實。堅持公正性,嚴格規范評價程序,注重師生全員參與,強化有效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公平公正。堅持有效性和可**作性,聚焦可觀察可評價的有效行為,確保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可信可用。
三、評價內容
依據**的教育方針,反映學生成長過程中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察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踐行,在愛**愛國、理想信念、責任擔當、熱愛集體、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行為習慣等方面的表現。重點記錄學生參與**團活動、集體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和志愿服務等活動的內容、次數、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和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和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和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愿者。學校對于嚴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個人檔案。
(二)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形成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等。重點記錄國家課程的修習內容和學業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地方和校本課程學習內容和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特別是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心理健康狀況和安全素養等。身體健康方面重點記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日常校園體育活動表現、體育運動技能掌握、體育愛好項目訓練及參賽情況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心理健康方面重點記錄學生的自我認知發展、情緒控制、人際關系處理能力發展,以及應對困難和挫折等的具體表現;安全素養方面重點記錄學生參加安全教育、應急演練,養成安全行為習慣,學習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識和技能的情況。
(四)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記錄學生在音樂、美術(手工藝)、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播音主持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經歷與成果,以及對生活美學的領悟與踐行等。
(五)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走向“社會大課堂”,在社會生活中的動手**作、體驗經歷等情況,主要包括學生生活技能、生產勞動、職業體驗、軍訓、社會考察、勤工儉學、參觀學習、研學旅行、設計制作和各種調查研究等的活動情況,以及養成的能力和形成的成果等。重點記錄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內容、次數、時間,形成的調查報告和作品等。
四、評價方式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采取寫實記錄、自我陳述和教師評語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寫實記錄。寫實記錄是學生在思想品德發展、藝術素養提升、研究性學習、體育運動、科技創新實踐、參與社會服務等方面活動的記錄,包括對事件的客觀記錄、自己內心體驗與感受以及活動形成的成果。一般是指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客觀記錄在成長過程中集中反映自身綜合素質發展過程與結果的關鍵事件,以及相關證據材料等,一般性活動不必記錄。寫實記錄采取“誰記錄,誰負責”的原則,材料須客觀真實、有據可查。
(二)自我陳述。自我陳述是學生在對自己的成長記錄及相關佐證材料進行整理遴選的基礎上撰寫的,是對自我成長過程的總結梳理,是促進學生自我評價、自我教育和主動發展的過程。每到學期結束前,學生要對自己在過去一個學期的綜合素質發展、興趣發展、個性成長等方面的情況做綜合陳述。自我陳述要突出個性特長,有重點地介紹自己在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用證據說話,有助于他人在較短時間客觀全面地了解陳述者,并留下深刻印象,避免泛泛而談。
(三)教師評語。教師評語是教師在全面了解學生個體成長的基礎上,根據學生成長過程的突出表現,分析學生發展的信息,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發展水平的個性化評價。教師要以發展的眼光反映學生的變化,突出正面引導,鼓勵學生不斷進步。教師評語要客觀準確,言之有據,揭示學生的個性特點。教師評語內容包括綜述、個性特點描述和建議三方面。學期教師評語由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社團指導教師、學生發展指導教師等共同承擔,具體由學校統籌安排;畢業評語反映學生高中階段整體發展情況,由班主任填寫。
五、評價程序
(一)寫實記錄與信息錄入。學生在教師、家長指導下,隨時在省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以下稱信息平臺)錄入個人綜合素質成長各方面的真實記錄。在學校審核確定前,學生可修改完善個人的寫實記錄。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組織的活動,采取“誰實施,誰記錄”的方式,活動結束后,相關部門或學校應及時將學生參與情況統一錄入信息平臺。
(二)整理遴選。每學期末,班主任及相關教師指導學生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補充完善有關佐證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由學生填報的材料,須學生簽字確認(或通過信息平臺在線確認)。
(三)公示確認。每學期末,學校對遴選出來的不涉及個人隱私的寫實記錄材料在信息平臺或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期結束后,無異議的成長記錄由學校審核確認;有異議的,由學校組織復核,無異議后再審核確認。寫實記錄材料一經審核確認,不得更改。
(四)形成檔案。各地要根據省教育廳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格式,指導學校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階段特征,因地制宜,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為每位學生建立規范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見附件)。
檔案主要包括:(1)主要的成長記錄,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2)學生自我陳述;(3)教師評語;(4)典型事實材料;(5)公示情況。
檔案材料關鍵要突出重點,主要記錄學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如果出現填報項目沒有具體表現或表現不突出的情況,內容可以空缺,避免面面俱到。
六、評價的使用
(一)作為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指引。普通高中學校領導、教師要充分認識到綜合素質評價過程的教育功能,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促進學生多樣化健康發展。
(二)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要按照“誰提供,誰負責”“誰使用,誰評價”的原則,把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其報考普通高校電子檔案內容之一,供高校招生錄取時使用。高校招生錄取時要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在使用相關評價材料時,高校要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做出客觀評價,并以此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三)作為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估的重要內容。各級**門要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內容,并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重要參考。普通高中要全面落實素質教育,開足開齊國家課程,尤其是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課程的開設,積極舉辦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藝術、科技、體育等活動,為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提供多樣化發展平臺。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落實素質教育,深化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加強專業指導,協調各方面專業力量,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研究,為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智力支持。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更多的社會機構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支持,為學生提供多樣化的素質提升機會和平臺。要加強督導,將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教育督導,組織責任督學開展定期專項督導和日常檢查指導。
(二)堅持常態化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具體實施。學校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學生成長指導和記錄規章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措施以及實施辦法,建立綜合素質評價責任制。建立由年級長、班主任、相關教師、學生代表等組成的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所在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指導學生及時記錄和收集整理有關材料,引導學生進行自我評價、自我教育和自主發展,避免集中突擊。要充分發揮學校**、團、學生組織和家委會的作用。學校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教師工作量考核,引導全體教師積極參與到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去。各地要立足實際,因地制宜,遴選建設一批社會實踐基地、勞動基地,為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教育活動提供載體和支撐。
(三)開展全員培訓。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教師全員培訓內容,正確把握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評價方式、評價程序等方面,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客觀公正、健康有序進行。要加強對信息平臺**作使用的培訓,使管理者、教師、學生等能夠有效使用平臺,規范有序地填報有關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等信息。要加強教師利用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及時了解學生成長情況,因材施教,因勢利導,指引學生健康成長的能力。全體教師要積極學習綜合素質評價有關文件,全面掌握綜合素質評價的改革精神,共同形成教育改革合力。
(四)加強信息化管理。省教育廳將研發和建立信息平臺,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進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加強與現有相關信息系統對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學校積極應用信息平臺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強信息安全管理。由外省(區、市)轉學進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經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后導入信息平臺。
(五)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建立學校和個人誠信承諾制度,教師和學生分別與學校簽訂誠信承諾責任書,引導學校、教師和學生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建立公示制度,學校要及時將綜合素質的評價內容、評價方式、評價程序、規章制度以及相關人員等予以公示,提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透明度。要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公示辦法,既要保障學生合法權益與信息隱私,也要暢通舉報渠道,確保材料真實可信。建立健全學生權利救濟機制,學生或其監護人等對評價結果或學校評價工作有異議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訴,學校要依法依規進行核查確認并反饋意見。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相應的監督機制,公開舉報電話和網站。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存在提供不實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社會機構、學校、學生等相關單位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違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本辦法自1月13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辦法》(粵教考〔2016〕11號)同時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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