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春節放假安排公布時間(2021春節放假時間表公布)
前沿拓展:
2021春節放假安排公布時間
春節放假
2021年春節放假安排時間:2月11日至2月17日放假,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調休上班。
2021年春節的日期:2021年02月12日,星期五,辛丑年(牛年)正月初一。
2021年春節高速免費多少天
2021年春節高速是免費的。2021年春節期間高速公路免費時間:2月11日0:00-2月17日24:00,共計7天。
2021春節高速免費的車型:7座(含7座)以下載客車輛,以及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摩托車。大家一定要注意這是由兩個條件的,首先是客車、其次是7座以下,也就是說,貨車和7座以上的客車還是要收費的。
2021春節加班哪幾天是三倍工資
如果加班就從除夕2021年2月11日算起,大家都知道春節加班費有三倍有兩倍,那么什么時間是三倍工資,什么時間是兩倍工資呢?
按照慣例,每年的初一、初二、初三三天為法定節假日,也就是說,這三天為三倍工資,2021年這三天對應的日期分別是: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其余四天均為兩倍工資。
春節加班
都是加班,為什么加班費不一樣呢?主要原因出現在了“休息日和休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21春節加班工資能否用補休代替
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認為安排補休可以代替加班費,但實際上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除在休息日安排加班能以安排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報酬外,在平時的延時加班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以補休來代替加班報酬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春節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br /> 據此,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首先安排勞動者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應當支付加班費。但是,對于用人單位安排延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就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拒絕支付勞動者的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150%或300%支付加班工資。
2021年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2021年春節:2021年2月11日(星期四、除夕)至2月17日(星期三、農歷正月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要緊急情況,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江蘇省****辦公廳
2020年12月23日
來源: **江蘇網
拓展知識:
2021春節放假安排公布時間
2021年國家放假安排時間表 2021年國家法定假期規定多少天
2021年元旦:2021年1月1日(周五)-1月3日(周日)放假,共3天。
2021年春節:2021年2月11日(周四)-2月17日(周三)放假,共7天。2月7日(周日)、2月20日(周六)補班。
2021年清明節:2021年4月3日(周六)—4月5日(周一)放假,共3天。
2021年五一勞動節:2021年5月1日(周六)-年5月3日(周一)放假,共3天。
2021年端午節:2021年6月12日(周六)-6月14日放假(周一)放假,共3天。
2021年中秋節:2021年9月21日(周二)放假,共1天。
2021年國慶節:2021年10月1日(周五)-10月7日(周四)放假,共7天。2021年9月26日(周日)、10月9日(周六)補班。
法定節假日
(1)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春節3天,元旦1天,五一節1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三八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五四青年節,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周六、周日,將在工作日補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周六、周日,則不補休。
國家法定節假日工資怎么算
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其中:
(1)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
是指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之規定。員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依法享受帶薪休假,即在法定節假日中,即使員工不上班,企業也應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樣,正常支付其日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是指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即企業如在法定節假日,如五一節,安排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給員工的加班工資為不低于其日工資的300%.即其加班工資≥日工資*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資。
綜上,按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企業應付工資為: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應付法定節日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通俗的說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資”。
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在計算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時,不能將正常工資抵消加班工資。
原勞動部發布的《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明確規定,凡是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該支付給勞動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150%、200%的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則應該另外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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