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全文(企業所得稅法全文2018)
前沿拓展:
企業所得稅法全文
法律分析:1、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虧損企業連續彌補虧損的最長期限是五年。
2、5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期限計算。這里所說的虧損,不是企業財務報表中反映的虧損額,而是企業財務報表中的虧損額經主管稅務機關按稅法規定核實調整后的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八條 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企業上市涉稅業務相關法規匯編
日期:2022.6.14
來源:稅乎網根據廣東省稅務局發布的企業上市涉稅業務指南相關資料整理編輯
企業所得稅
1.《中華****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主席令第63號)(部分條款已被修改)
2.《中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國務院令第512號)(部分條款已被修改)
3.《** 國家**關于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03號)
4.《國家**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
5.《國家**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
6.《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
7.《國家**關于**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
8.《**國家**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部分條款已被修改)
9.《**、國家**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
10.《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國家**公告2010年第4號)(部分條款失效)
11. 《國家**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0年第19號)
12.《國家**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
13.《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公告2011年第25號)
14.《國家**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1年第34號)
15.《國家**關于企業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1〕39號)
16.《** 國家**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
17.《國家**關于我國居民企業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2年第18號)
18.《國家**關于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3年第72號)(部分條款已被修改)
19.《國家**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4年第29號)
20.《** 國家****關于QFII和RQFII取得**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79號)
21.根據《** 國家** **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
22.《**國家**關于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09號)
23.《**國家**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16號)
24.《國家**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5年第33號)
25.《國家**關于資產(股權)劃轉企業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5年第40號)
26.《**國家**關于公益股權捐贈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5號)
27.《國家**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5年第48號)(部分條款已被修改)
28.《國家**關于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6年第62號)
29.《國家**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6年第80號)
30.《**國家**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
31.《國家**關于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制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7年第34號)
增值稅
1.《中華****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家**第50號令)
2.《** 國家**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部分條款失效)
3.《中華****增值稅暫行條例》(國令第691號)
4.《**國家**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部分條款失效)
5.《國家**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1年第13號)
6.《國家**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3年第66號)
7.《** 國家**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39號)
8.《國家**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6年第53號)(部分條款失效)
9.《** 國家**關于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70號)
10.《** 國家** **關于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
11.《國家**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8年第42號)
12.《****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
13.《國家**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9年第31號)(部分條款失效)
14.《****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
房產稅
1.《****關于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財稅地字〔1987〕3號)(部分條款失效)
2.《國家**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部分條款失效)
3.《國家**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5〕173號 )(部分條款失效)
4.《**國家**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
5.《**國家**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
土地使用稅
1.《國家**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部分條款失效)
2.《**國家**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
3.《**國家**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
土地增值稅
1.《中華****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國務院令第588號)
2.《** 國家**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
3.《國家**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
《** **關于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21號)
契稅
1.《中華****契稅法》(中華****主席令第五十二號)
2.《** **關于繼續執行企業 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17號)
3.《** **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23號)
印花稅
1.《中華****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國務令第11號)(部分條款已被修改)
2.《中華****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年9月29日**發布)
3.《國家**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部分條款失效)
4.《** 國家**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
5.《國家**關于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941號)(部分條款已被修改)
6.《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相關工作的通知》(上證交字〔2008〕16號)
7.《** 國家**關于以上市公司股權出資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7號)
8.《** 國家**關于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6號)
9.《** 國家**關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股票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7號)
10.《** 國家** **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
11.《** 國家** **關于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
12.《****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
個人所得稅
1.《中華****個人所得稅法》(2018修正,中華****主席令第9號)
2.《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國務院令第707號)
3.《國家**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中華****國家**令第44號)
4.《國家**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部分條款失效)
5.《國家**關于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
6.《**國家**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
7.《國家**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33號)
8.《國家**關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289號)
9.《國家**關于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60號)
10.《** 國家**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部分條款失效)
11.《國家**關于個人股權轉讓過程中取得違約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6號)
12.《國家**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部分條款失效)
13.《** 國家**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
14.《**國家****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
15.《國家**關于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61號)(部分條款失效)
16.《國家**關于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繳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3號)
17.《國家**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
18.《** 國家** **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
19.《**國家**關于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08號)
20.《** 國家** **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
21.《國家**關于個人投資者收購企業股權后將原盈余積累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3年第23號)
22.《國務院關于印發**(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3〕38號)
23.《國家**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4年第67號)(部分條款已被修改)
24.《國家**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5年第20號)
25.《**國家**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
26.《關于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5年第80號)
27.《**、國家**、**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部分條款失效)
28.《**國家**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
29.《國家**關于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6年第62號)
30.《**國家**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
31.《國家**關于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5年第80號)
32.《國家**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8年第43號)
33.《** **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
34.《** 國家**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35.《** ** **關于繼續執行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和內地與**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 **公告2019年第93號)
36.《****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99號)
拓展知識:
企業所得稅法全文
可以先查詢當地的**銀行網點,再攜帶相關資料和證件去打印。
資料:企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證件、企業的注冊登記證件,以機構信用代碼證、企業貸款卡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等證件。
如果是委托別人幫忙打印,委托人除了需要提供上述的材料外,還需要準備本人身份證件,以及《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
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臺,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持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周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用戶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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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法全文
《中華****企業所得稅法》
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中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指各級****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三)項所稱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本規定是指“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先在被投資方繳納企業所得稅后,再支付,投資者收到上述款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再并入應納稅所得重復計算企業所得稅。
本回答被提問者采納
企業所得稅法全文
是的,是因為在收入總額中有不征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全文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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