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工作職責
前沿拓展:
出納的工作職責
出納工作職責:1、現金和銀行:收付款后,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日常周轉金不得超過5000元,如有超出,需繳存銀行。不允許私自坐支收到的現金及支票,要及時送交銀行。2、記帳和報表: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流水賬,保證日清月結。對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和支票要作好備查賬登記。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流水賬,并結出余額。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末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出納工作內容:1、負責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對;2、辦公室基本賬務的核對;3、負責收集和審核原始憑證,保證報銷手續及原始單據的合法性、準確性;4、負責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準確錄入系統,按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5、保存、歸檔財務相關資料;6、負責管理及開具各項票據;7、辦理銀行往來款項和現金收付業務;8、結算工資;9、小公司可能需要協助行政工作;10、其他臨時委派的工作。
在一家公司的財務部門中,出納是最基層的財務人員,但同樣也是最重要的財務人員。因為無論是大事小情,都需要出納進行解決。那么出納每天的具體工作內容都是什么呢?
出納工作。顧名思義,出即支出,納即收入。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一項工作。
出納的基本職責是:
1、按規定每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根據記賬憑證報銷內容收付現金。
3、每日負責盤清庫存現金,核對現金日記賬,按規定程序保管現金,保證庫存現金及有價證券安全。
4、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票據、印鑒。
5、負責接收各項銀行到款進賬憑證,并傳遞到有關的制單人員。
6、負責**記賬單位出納工作
7、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貨幣資金核算
出納的貨幣資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日常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辦理;二是上述收支業務的賬務核算。具體而言,本項工作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①辦理現金收付,嚴格按規定收付款項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②辦理銀行結算
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的各項規定,按照審核無誤的收入與支出憑證進行復核,辦理銀行存款的收付。
③認真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序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及時與銀行存款對賬單核對,保證賬證、賬賬、賬實相符。經常與銀行傳遞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④ 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
對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充抵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如果發現庫存現金有短缺或盈余,應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分別處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補足現金,現金如有短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要負賠償責任。對于單位保險柜密碼、開戶賬號及取款密碼等,不得泄露,更不能任意轉交他人。
⑤ 保管有關印章,登記注銷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一般而言,單位財務專用章由財務主管保管。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⑥ 復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
認真審查銷售業務的有關憑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催收銷售貨款。發生銷售**,貨款被拒付時,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二)結算往來
1.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
現金結算業務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與內部核算單位和職工之間的款項結算;企業與外部單位不能辦理轉賬手續和個人之間的款項結算;低于結算起點的小額款項結算;根據規定可用于其他方面的結算。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和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處理。
2.管理企業的備用金
實行備用金制度的企業,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及時辦理領用和報銷手續,加強管理。對預借的差旅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余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建立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對購銷業務以外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債權債務及往來款項,要建立清算手續制度,加強管理及時清算。
3.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
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項往來款項,要按照單位和個人分戶設置明細賬,根據審核后的記賬憑證逐筆登記,并經常核對余額。年終要抄列清單,并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三)工資核算
1.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
根據批準的工資計劃,會同勞動人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掌握工資和獎金的支付,分析工資計劃的執行情況。對于違反工資政策,濫發津貼、獎金的,要予以制止并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2.審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
根據實有職工人數、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審核工資獎金計算表,辦理代扣款項(包括計算個人所得稅、住房基金、勞保基金、失業保險金等),計算實發工資。
3.負責工資核算,提供工資數據
按照工資總額的組成和支付工資的來源,進行明細核算。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編制有關工資總額報表。
(四)貨幣資金收支的監督
貨幣資金收支過程中會面臨很多消極因素,為了保證貨幣資金收支的安全,必須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督。出納監督是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在維護財經紀律、執行會計制度的工作權限內,堅決**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的行為。出納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各項業務時,要嚴格按照財經法規進行,違反規定的業務一律拒絕辦理。隨時檢查和監督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以保證出納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保護單位的經濟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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