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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省稅費,快來了解個稅新規:出租房產也要交稅
1、新規解讀
2019年起,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了重大修改,對于出租房產的納稅問題也有了新規定。以往個人房產出租收入達到800元以上,才需要繳納個稅,現在取消了800元以下小微納稅人的免征稅規定,所有個人出租房產都將按照正常稅率進行納稅。
新規下,個人需要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內,對前一年度所得租金進行匯算清繳,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如果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繳稅,則需要繳納罰款等后果。
2、稅費減免
盡管個稅新規帶來了新增稅費,但同時也提供了多項減免,讓納稅人能夠更加合理地節省稅費。
比如,如果納稅人對租金進行了房屋租賃稅的支付,那么這部分支出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此外,對于以低價租賃給低保戶、五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退役軍人等特殊群體,也可以享受租金稅前扣除或者個稅減免等政策。
3、避稅技巧
對于想要減輕個人出租房產所帶來的稅費壓力的納稅人而言,一些避稅技巧也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出租房產可以借助租賃公司實現,由公司代扣代繳稅費,避免納稅人自己繳納帶來的麻煩。
其次,在租金協議中將水電、物業等費用明確列入租金中,將租金降低,從而減輕納稅人的稅費負擔。
4、總結
個稅新規對于出租房產的納稅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納稅人需要及時了解并申報繳稅。同時,通過了解相關政策和技巧,納稅人可以合理避稅,減輕出租房產帶來的稅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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