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屬于什么類型)
前沿拓展:
普通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條件如下:
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并且的合伙人數應不少于2人;
2、有合伙協議,合伙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3、有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同樣必須符合條件。
《中華****合伙企業法》
第十八條
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伙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伙;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今天,我們學習經濟法第三章中幾個很重要的考點——入伙、退伙、財產繼承、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這些考點主要以客單選題、多選題、多選題,也可能涉及簡答題,近幾年考察的較頻繁,重點已用紅色標注,方便大家記憶。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2.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例題1·判斷題<2017年真題>】普通合伙企業新入伙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入伙協議約定比原合伙人享有較大的權利,承擔較少的責任。( )
【**】√
【解析】題干表述正確。
退伙
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協議退伙、通知退伙)和法定退伙(當然退伙、除名)。
1.協議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通知退伙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普通合伙人的當然退伙(非常重要!)
(1)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亡或者被依法宣告**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4)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強制執行。
提示1:
(1)普通合伙人喪失償債能力的,當然退伙;
(2)有限合伙人喪失償債能力的,無須退伙。
提示2:
(1)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2)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提示3: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與當然退伙的事由對比記憶):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提示: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
【例題2·單選題<2016年真題>】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屬于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當然退伙的情形是( )。
A.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當行為
B.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C.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D.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B
【解析】選項ACD:屬于除名的情形。
【例題3·單選題<2017年真題>】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經普通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合伙人除名的是(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B.合伙人**亡
C.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強制執行
【**】A
【解析】選項BCD:屬于普通合伙人“當然退伙”的事由。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uuuxu.com/20220812464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