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會計分錄(代扣個人社保和公積金會計分錄)
前沿拓展:
公積金會計分錄
社保公積金不需要計提,實際發生時直接入賬。個人承擔的部分計入其他應收款,發工資時扣除。
2022年中級會計師備考《會計》分錄大全
(第一章至第四章)
第一章 存貨
一、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
1.發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等
2.支付加工費和稅費
(1)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2)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銷售的(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借:原材料等
貸:委托加工物資
二、投資者投入存貨
借:原材料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公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三、存貨成本的結轉
1.對外銷售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2.對外銷售材料
借:其他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原材料
四、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與轉回
1.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2.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第二章 固定資產
一、外購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1)購入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安裝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等
(3)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二、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
1. 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1)購入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建造固定資產領用工程物資、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1)預付工程款項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向建造承包商結算的進度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或預付賬款
(3)工程完成時按合同規定補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4)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其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三、接受固定資產投資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四、存在棄置費用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實際發生的建造成本)
預計負債(棄置費用的現值)
借:財務費用(每期期初預計負債的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貸: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等
五、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
借:制造費用(生產車間計提折舊)
管理費用(企業管理部門、未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銷售費用(企業專設銷售部門計提折舊)
其他業務成本(企業出租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研發支出(企業研發無形資產時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貸:累計折舊
六、資本化的后續支出(更新改造)
(1)將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扣除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被替換部分售價)
營業外支出(差額)
貸:在建工程(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3)發生資本化的后續支出時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
(4)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七、固定資產處置
1.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累計折舊(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發生清理的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3.出售收入、殘料等處理
借:銀行存款
原材料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4.保險賠償的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5.清理凈損益的處理
(1)因已喪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災害發生毀損
A.屬于生產經營期間正常報廢清理產生的處理凈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B.屬于生產經營期間由于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凈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C.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2)因出售、轉讓等原因產生的固定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
A.產生處置凈損失
借:資產處置損益
貸:固定資產清理
B.產生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
第三章 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內部研究開發費用
1.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貸:原材料
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
2.滿足資本化條件的
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貸:原材料
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
3.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期末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研發支出
借: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4.外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研發過程中應予以資本化的項目
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二、無形資產攤銷
借:制造費用(生產車間使用的無形資產攤銷)
管理費用(企業管理部門使用的無形資產攤銷)
銷售費用(企業專設銷售部門使用的無形資產攤銷)
研發支出(企業研發無形資產時使用的無形資產攤銷)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的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三、無形資產的報廢
借:營業外支出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
第四章 長期股權投資和合營安排
一、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同控)
1.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
借:長期股權投資(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差額,或在貸方)
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當資本公積不夠沖時再沖盈余公積,如果仍不夠抵,最后沖未分配利潤)
貸:轉讓的資產或代償的負債(賬面價值)
借:管理費用(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2.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
借:長期股權投資(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
貸:股本或者實收資本(發行股票面值或新增的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成本大于股份面值時貸方;反之借方,如果資本公積不夠沖減的則調減留存收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1.以固定資產作為對價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借:長期股權投資
應收股利(支付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資產處置損益(差額,或貸方)
貸:固定資產清理(賬面價值)
三、企業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1.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2.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銀行存款
四、成本法核算
1.按照持股比例計算享有子公司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2.計提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注:權益法下減值處理一致,且減值不得轉回。
3.處置
借: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
五、權益法核算
1.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
初始投資成本>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價值;初始投資成本<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應當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營業外收入
2.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經調整)的份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3.按照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4.超額虧損
(1) 以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存在其他實質上構成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通常指長期應收款)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應收款
(3)若有承擔額外損失的義務
借:投資收益
貸:預計負債
(4)剩余未確認損失備查登記。
注:確認了有關的投資損失以后,被投資單位以后期間實現盈利的,應按與確認損失時相反順序恢復。
5.按照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或相反分錄) 6.按照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及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相反分錄)
7.處置
借: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可能在借方)
——其他綜合收益(可能在借方)
——其他權益變動(可能在借方)
投資收益(差額)
借:其他綜合收益(可轉損益部分)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或相反分錄)
六.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1.金融資產轉換為權益法
(1)取得金融資產時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2)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或相反分錄
(3)被投資方宣告派發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4)追加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或借記)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差額,或借記;如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或做相反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營業外收入(如果涉及)
2.權益法轉換為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或借方)
——其他綜合收益(或借方)
——其他權益變動(或借記)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記)
原股權投資因采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應全部轉出至當期損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或相反分錄
3.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1)因減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
①初始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等
②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記)
③對剩余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進行追溯調整
A.初始投資成本追溯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營業外收入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B.被投資方實現凈損益的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享有的被投資方轉換當期期初至轉換日實現的凈損益份額)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享有的被投資方初始投資日至轉換日期初實現的凈損益份額)
或編制相反會計分錄
C.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變動的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權益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或編制相反會計分錄
(2)因其他投資方增資導致本投資方的持股比例下降 ①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子公司因增資擴股而增加的凈資產份額,與應結轉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收益
②按權益法進行追溯調整
4.成本法轉為金融資產
(1)初始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2)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記)
(3)喪失控制權之日剩余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差計入當期損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記)
5.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下)
(1)初始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營業外收入
(2)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分配現金股利、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或做相反分錄)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或做相反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或做相反分錄
(3)追加投資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等
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
——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權益變動
6. 金融資產轉換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下)
(1)初始投資時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2)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或做相反分錄
(3)追加投資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等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差額,或借記;如原股權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其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或做相反分錄)
拓展知識:
公積金會計分錄
1、單位負擔部分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個人部分付工資時扣除: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現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一、為了規范和加強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中華****境地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中心的自身業務應與住房公積金業務分帳核算,住房公積金中心自身業務的會計核算,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三、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應當正確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季度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四、住房公積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帳法。
五、住房公積金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期應當一致,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六、住房公積金中心應按以下規定運用住房公積金會計科目:
(一)本辦法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住房公積金中心不得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二)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填制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名稱。
七、住房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和提供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
(一)住房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和提供合法、真實和公允的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
(二)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外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等,由本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中心對住房公積金進行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自行規定。
(三)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外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增值收益表;
3.有關附表。
(四)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必須做到數字真實、內容清楚、手續齊備、編報及時;并報送同級**門和住房委員會。
季度會計報表應于季度了后10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季度終了后30日后報出。
(五)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的填列,以**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對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注明住房公積金中心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和蓋章;設置總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和蓋章。
八、住房公積金會計機構的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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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會計分錄
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主要有以下幾點:
1、計提時借:管理費用 生產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單位承擔);
2、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個人承擔);
3、繳納社保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單位承擔) 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個人承擔)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2000年1月1日,**以財會字〔1999〕33號印發《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1] 》。該《辦法》分總則、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會計報表3章,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關于印發《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財會字〔19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規范和加強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會計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我們制定了《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現印給你們,請轉發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2000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
附件: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
2000年1月1日
會計科目
編輯
科目表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住房公積金存款 增值收益存款 應收利息委托貸款 逾期貸款 國家債券
(二)負債類
7 201 住房公積金
8 211 應付利息
9 214 專項應付款
(三)凈資產類
10 301 貸款風險準備
11 311 增值收益
12 321 增值收益分配
(四)收支類
13 401 業務收入
14 411 業務支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核算辦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會計分錄
一、單位向有關機構繳納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二、在計算企業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三、按規定從工資中扣除職工個人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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