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公積金提取條件(長沙公積金提取條件及要求)
前沿拓展:
長沙公積金提取條件
以下是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希望對你有幫助: 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所在市、縣或者處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據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職工**亡或者宣告**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 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放管服”改革要求,為省直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更加規范優質的服務,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在近期以省規范性文件的形式發布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繳存、失信行為等四個新的管理辦法。
(來源:湖南省直公積金公布政策文件整理)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繳存條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將需正常繳存“6個月”調整為“12個月”;
●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且繳存至申請貸款前2個月(補繳的不計)。
2、申請的房產
●在長沙行政區域內;
●申請一手房貸款的房產應當屬于省直中心認證簽約的樓盤或已辦理了不動產權證的現房;
●申請二手房貸款的房產應當產權明晰,無債務**,未設定居住權,符合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規定的市場流通條件;
●商轉公貸款用于抵押的房產應當產權明斷、足值,無債務**、債權分割等情況,未設定居住權;
3、借款人及配偶應符合其他條件
●個人征信記錄良好;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能提供省直中心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質押,或有擔保人提供擔保;
●現無房或已有一套住房;
●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均不得超過2次,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夫妻各算1次;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行為發生在貸款申請前1年以內;
●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
●上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需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
●借款人及配偶在多個中心有住房公積金正常或封存賬戶的,應在申請貸款前進行合并或銷戶。
期限 利率 額度
1、貸款期限
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可延長至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但不得超過3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為10年,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的剩余使用年限。
2、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央行規定的利率執行,貸款期限為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時,于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借款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上浮10%。組合貸款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受委托銀行政策執行。
3、貸款額度
●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60萬元;
●最高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從“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x12x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x2”調整為
“貸款額度=(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N(N根據個貸率確定,2021年為15)”
●注意: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計算貸款額度;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或近6個月停繳的,其賬戶余額不計入貸款額度測算,繳存基數也不計家庭月收入。經測算,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低于20萬元的,按20萬元核定。
最低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款比例如下
●借款人及配偶現無自住房,用公積金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20%;
●借款人及配偶現有一套住房,首套房未貸款或已結清,再次購長沙市限售區域的房子,最低首付款比例為總價的60%,所購房屋不屬于限購區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借款人及配偶現有一套住房,首套房商業按揭貸款尚未結清的,再次購長沙市限購區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60%;所購房屋不屬于長沙限購取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申請組合貸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60%;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為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工程實際結算費用的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工程實際結算費用的60%;
不予貸款情況
不予貸款情況如下
●購買第三套住房的;
●申請貸款前,以購房名義辦理了本套房住房公積金提取的;
●職工家庭現有一套住房產權面積超過144平方米,再購房的;(新增)
●為他人提供貸款擔保尚未解除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限制的;
●購**、公寓等非普通住宅的;
●在申請貸款前24個月以內個人征信記錄有下列情形的:(單張貸記卡或單筆貸款連續逾期3次以上的;貸記卡、房貸或其他經營性、消費性貸款合計逾期6次以上的;當前逾期未歸還的;)
●虛構勞動關系繳存住房公積金或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的;
●離婚前家庭已有兩套住房,且在離婚后2年以內,兩套房產還在雙方或一方名下,再次購房的;
●與他人置換房產的。
提取
公積金提取規則變化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提取都限2次,不再是僅購房限2次;
●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僅可以還貸提取,首套房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也不能辦理購房提取。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限家庭3套以內。
●取消租房提取的保底額度。
2021公積金繳存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8%降低到5%,最高繳存比例12%維持不變;
●取消了住房公積金年審規定;
●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的結算年度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1)發生嚴重虧損兩年以上的,且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的;
(2)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的;
(3)經依法批準緩繳社會保險費的;
(4)其他特殊困難的。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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