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公積金提取流程(貴陽公積金提取流程步驟)
前沿拓展:
貴陽公積金提取流程
法律分析:貴陽公積金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額不超過職工申請時12個月內實際已支付的租金金額;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貴陽市住建部門公布的每平方米住房租金市場指導平均價乘以建筑面積70平方米的年房屋租金金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據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12月5日起,在貴陽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材料簡化,離職提取不再需要“離職證明”,租房提取不再需要“婚姻證明”。
具體規定如下:
1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無未結清的貴陽市公積金貸款,且封存原因為離職封存的,在申請辦理提取時只需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即可辦理。
2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從未使用過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償還住房公積金本息,且未辦理過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租,無需再提供相關婚姻證明。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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