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計算器(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計算器在線計算)
前沿拓展:
日前
成都公積金新政實施細則發布
根據成都公積金貸款新政
繳存職工的公積金貸款條件
和貸款額度計算方式
都將發生變化
購買新房或再交易房
購房網簽合同在
2021年10月8日及之后的
均按新貸款政策執行
貸款新政實施后
貸款條件進行了哪些調整?
繳存職工能貸多少錢、到底怎樣算?
小布這就給你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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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條件
根據貸款新政,在公積金貸款條件方面取消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支付首付款“二選一”的限制。新政實施后,繳存人可以結合自己的公積金繳存提取情況和擬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自行決定是否提取公積金余額用于支付貸款所購住房的首付款,最大程度地在購房過程中使用到公積金支持。
貸款新政實施后,新建商品房的購房合同備案表,從貸款受理要件調整為貸款發放要件,即以前需要有了購房合同備案表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新政以后沒有完成購房合同備案也可以先申請公積金貸款,等公積金貸款發放時再提交備案表即可,將公積金貸款辦理過程整體提前。
貸款額度
01 繳存職工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錢?
根據貸款新政,繳存職工公積金貸款額度將以月度為單位分段綜合計算,每月的貸款額度與“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和“對應的存儲月份數”雙掛鉤;繳存人所有繳存月度的貸款額度相加,即為本人的貸款額度。
以公式表示,繳存職工的貸款額度= ∑(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對應的存儲月份數×存貸系數)
“每月繳存的公積金”的取值方式如何算?
如繳存職工未提取過公積金的,則按照其每月實際繳存的公積金金額取值。如繳存職工提取過公積金的,則按照繳存資金后進先出原則,從其提取時點往前逐筆抵扣,按照當月抵扣后的金額取值,直至扣完對應提取金額,扣除資金部分不再納入貸款額度計算。
“對應的存儲月份數”的取值方式如何算?
繳存職工最近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入賬對應的存儲月份數為1,自1開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對應的存儲月份數分別是2、3、4……。
“存貸系數”的取值多少?
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流動性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并公布,目前存貸系數為0.9。
02 舉例說明貸款額度“雙掛鉤”計算方式
假設繳存職工2021年8月參加工作,每月應繳公積金是2000元。所在單位2021年9月才為其辦妥住房公積金賬戶開立,同時補繳了8月未及時繳存的公積金。繳存職工2021年12月提取5000元,2022年2月申請公積金貸款,所在單位該月尚未繳存。具體貸款額度計算見下表:
“雙掛鉤”后貸款額度計算方式
案例解釋說明:
1.關于“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即當月可納入額度計算的公積金)的認定
(1)以入賬時間為準,不區分匯繳、補繳。該繳存職工2021年8月應繳公積金實際入賬時間是9月,所以9月對應的“每月繳存的公積金”為4000元。
(2)發生提取時,按照“后進先出”原則逐月進行抵扣。因該繳存職工2021年12月提取5000元,則12月繳存的2000元被抵扣完后,再依序往前將11月繳存的2000元抵扣完、在10月繳存的2000元抵扣1000元;所以該繳存職工2021年10月、11月、12月可納入額度計算的公積金分別為1000元、0元、0元。
2.關于“對應的存儲月份數”的認定
該繳存職工在2022年2月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因單位最近一次為其繳存入賬的時間是2022年1月,所以2022年1月“對應的存儲月份數”是1。依序往前倒推,2021年12月至2021年8月“對應的存儲月份數”依次為2至6。
3.關于“存貸系數”及相對應的月份繳存資金可放大倍數
目前,存貸系數為0.9,相對應的月份繳存資金可放大倍數見下表:
重要提示:上面的貸款額度僅是通過公式計算出來的結果,不代表實際可以貸到的金額。實際可貸額度還要根據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雙繳存人最高額度70萬元,單繳存人最高額度40萬元)、扣除首付款金額后剩余的房屋價款、繳存人還貸收入比、繳存人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評估后確定。
4.關于貸款額度
該繳存職工在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間,總共繳存了12000元、提取了5000元,在2022年1月申請貸款時的繳存余額是7000元。經加總計算得出貸款額度是23400元,因貸款額度最小取值為千元,因此該繳存職工貸款額度為2.3萬元。
來源 | 川觀**
成都發布編輯 | 語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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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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