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個人所得稅(湖北個人所得稅退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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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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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可不知的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新變化
發布時間:2022年02月17日 16:40 來源:湖北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
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小微優惠再減半
《**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12號)規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 **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13號 )規定,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三、調整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計算方法和輔助賬樣式
《國家**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21年第28號)規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同時,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繼續有效的基礎上,另增設2021版(簡化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和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樣式,企業可自主選擇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或者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也可參照上述樣式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企業自行設計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應當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數據項,且邏輯關系一致,能準確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四、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新變化
《國家**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1年第34號)規定,對《中華****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具體如下: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華****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的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進行修訂;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的填報說明進行修訂。
同時,明確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匯算清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五、明確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優惠辦理流程及留存備查資料
《國家**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落實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11號)規定,該類企業優惠事項辦理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方式,并明確6大類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六、明確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
《國家**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21年第17號)對以下問題進行規定:一是公益性捐贈支出相關費用的扣除;二是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權投資的稅務處理;三是跨境混合性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四是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改為查賬征收后有關資產的稅務處理;五是文物、藝術品資產的稅務處理;六是企業取得**財政資金的收入時間確認。
七、對企業所得稅相關到期政策進行延續
序號
政策要點
政策依據
原執行期限
新執行期限
1
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 ** **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公告(** ** **公告2021年第14號)
2016-2020
2021-2023
2
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
**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公告2021年第18號)
2015-2022
2023-2025
3
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登記失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湖北省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
2019-2021
2022-2025
4
對**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 **關于延續實施應對**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7號)
2020年1月1日起
執行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
5
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感染的肺炎**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6
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感染的肺炎**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7
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 **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6號)
2018-2020
2021-2023
8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018-2020
2021-2023
9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019-2020
2021-2023
10
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財稅〔2016〕114號)
2016-2020
繼續執行
11
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財稅〔2017〕22號)
2016-2020
繼續執行
12
證券行業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財稅〔2017〕23號)
2016-2020
繼續執行
13
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有關政策(** **公告2019年第85號)
2019-2023
繼續執行
14
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 **公告2019年第86號)
2019-2023
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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